第287章 书法 (第2/3页)
要的一个舞台上写诗,还要把自己的诗分享给大家?
离谱他妈都没有这么离谱好嘛?
很多观众严重怀疑,这是元始天王是已经被对手的舞蹈给跳麻了,所以干脆放弃反抗,直接摆烂,省得到时候梳的更加难看。
唯独只有坐在观众席一角的汪润,无比惊喜的看着刘旭,她是万万没有想到,在这个场合居然能够听到作者的新作。
她也是全场唯一一个真正期待听到这首诗的人,期待着整个脸蛋都通红了。
不管观众们怎么看,只要比赛规则上没有禁止作者表演诗歌,那刘旭就可以在这个舞台上写一首诗送给大家。
于是刘旭双手一挥,一张古色古香的八仙桌就被映照了出来。
与之一同映照的还有笔墨纸砚等等写诗需要的工具,而这一套工具也立刻吸引了观众们的目光,尤其是当他们看到刘旭提起手中的毛笔,而那个毛笔的头居然跟人的手指一样粗细的时候,观众们纷纷感到不可思议,这种细细碎碎的毛发,也能用来写字?
紧接着,在几乎所有观众还没有想明白毛笔该怎么用的时候,就看到刘旭挥毫蘸墨,在桌上的一刀宣纸上面,一气呵成的写出了一首多达上百字的诗歌出来。
“来,麻烦元始天王先生给我们展示一下您的字!”在主持人的要求下,有两位美女工作人员,分别轻轻的拖住这幅字的两边,同时摄影机给特写镜头,让整首诗映入观众的眼帘。
不过观众们第一时间感到震撼的却不是这首诗的内容,而是纸上的毛笔字。
作为一位历史爱好者,刘旭对于书法也是有着一定的掌握的,所以说根本没有达到书法大家的水平,但是在长期跟帖练字的情况下,写出一首像模像样的毛笔字,还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同时,因为刘旭喜欢清清楚楚的感觉,所以他练字只练正楷,因为正楷字是写的最清楚,同时也最具有规范美学的字体,同时也是最容易被观众欣赏的的字体。
而这个世界,可从来没有正楷字体这种东西,整个世界的文字印刷体,基本上就是黑体,直来直去,几乎没有什么艺术上的美感。
而且刘旭还尤其偏爱四大字体中的柳体,这是最为方正,也最具有阵列美感的字体。
所以当郑恺的毛笔字第1次出现在观众眼前的时候,所有人都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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