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里的暖盆还烧的热乎乎的,福晋的心却在一瞬间凉了。
这……可别是头养不熟的白眼狼!
太医在大格格这里仔细看过之后,就回到前面书房去回话。
他跪在四阿哥面前就说大格格这病倒不是大病,就是棘手的很。
不容易好。
四阿哥刚刚才让门客出去,这会儿听了长女的病情,眉头紧紧皱着,只问太医是不是真的一点法子也没有?
这病不但得治好,还得快点治。
毕竟女孩子年龄不等人,再这么拖下去,大格格若是耽搁了婚嫁的芳华年纪,那便不好了。
太医毕竟也是有经验的,跪在地上沉吟了半晌,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四阿哥看出来了,便催促着他赶紧说。
太医磕了个头,这才说——倒是有一个法子,但是也把握不准到底行不行。
不过这法子,就算行不通,也没有什么坏处,四爷若是实在着急的话,可以用来一试。
钮祜禄氏那边——那只罪魁祸首的小狗早就已经被人扔出了府去,至于院子里的野猫,也已经被奴才们扫荡的干干净净。
太医的意思是:钮祜禄氏既然是小狗的原主,又和小狗在一起这么久,却没有被狗身上的猫藓传染,可见她身上是有对猫藓的先天性免疫的。
要么就是院子里的环境、譬如某些植物花草。
或者是钮祜禄氏的饮食讲究在某方面能克制猫藓。
所以,现在可以让大格格搬过去,与钮祜禄氏吃住在同一个屋檐下,日常共处。
这法子说起来,其实有点儿像之前府里孩子们为了避免痘疹夺命,于是“种痘”的意思。
“种痘”就是在天花患者疮口处,用棉花蘸“痘浆”,之后塞入被接种者的鼻孔里,由此引起被接种者感染发病。
痊愈后形成免疫抗体。
四阿哥一边听,一边想着这法子听起来虽然难免牵强。但是确实如太医所言:就算不成功也没有什么坏处。
反正让大格格过去,奴才们也跟着好生伺候,若是这法子不起作用,到时候再接回正院就是了。
也不是让孩子喝猛药。
四阿哥这么想着,就同意了。
……
福晋正院里,一听说四爷要把大格格给接走,福晋虽然有些猝不及防,但是心里却也隐隐的松了一口气。
都说了这毛病是能传染人的,连二格格都被接走到别的院子里去,她乌拉那拉氏虽然是成年人,抵抗力难免强一些,但到底也害怕啊。
太医都说这病一旦染上,终生都很难治,更何况她乌拉那拉氏本来就不得宠爱,姿色也是平常,倘若再加上秃头这一项。
那对四阿哥就更没有什么吸引力了。
福晋这么想着,反而就轻松庆幸了起来,旁边的婢女们看出了主子的心思,于是也跟着一味的吹捧——只说四爷这是心疼福晋呢。
福晋是嫡福晋,总不能搬出正院吧?
所以才让大格格走,避免传染给她。
福晋一边听,一边就想着:这钮祜禄氏自从入府以来,便得她百般照顾,更何况位份低微,也只是个格格。
大格格到了她那边,也不可能存在“抢孩子”的嫌疑。
于是四福晋放心地就让人给大格格去收拾行李了。
出乎人意料的是:大格格却十分抗拒这个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