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您是在五年前出国办事的时候认识莫小姐的吗?您那次受了重伤,难道是莫小姐救了您?”
“认识很久了。”御沉合上电脑。
他靠在座椅上,阖上了眼睛。季风见他不语,也便恭谨地沉默下来,专心去开车了。
但开车的途中,他还是忍不住从车内后视镜去看后方的御沉。生活在等级森严的伦敦御家,老先生认准的少家主,老板从出生开始就由不得自己。
年少时别人在讴歌青春,老板在商场摸爬滚打。有时候他觉得,老板就像是一个机器,是老先生用心做出来的作品。
如果有那么一个人可以让老板从事业脑变成恋爱脑,他一定将那人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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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沉找了很多年了,时间久到他都记不起莫羡的样子。只依稀记得有一张面上乖顺,心底乖张的鬼马精灵女孩模样。
还记得她跟在他身后,屁颠屁颠一句又一句“阿沉”地喊。
他记得的——
她说喜欢海棠花,今年种植海棠树,来年五月开花的时候,京城就是漫天的粉白色。
她说沙发要软一点,要放着玩偶和抱枕,这样适合睡觉。
他还记得——
她喜欢吃糖醋排骨,喜欢吃提拉米苏,会包饺子给他吃。
印象最深的就是她的那句话——
“阿沉,婚纱照我看了,特别漂亮。我先走了,你以后要做个好人。”
“……”
这些有关女孩影子的点滴,是他五年前在洛杉矶遭遇枪击受了重伤后出现的。出现得突然,却又总是一遍遍在他脑子里浮现。
京城,是这个地名。
于是,他五年前来了京城,御氏集团也入驻了京城。
来京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拜访了林业局的老总,将京城市区街道两旁的樟树全部改种成海棠树。
他穷尽一切可以做的,将那些点滴复制在他的日常生活。但无论他怎么想,也不管他花了多少时间看医生,都没办法完整地编织出那个袭入他脑海中的故事。
那个女孩子。
他记不起她的容貌,继而没办法找到那个人。
直到今天晚上。
在天顺路的十字路口,汽车照明灯落在她全身,在看到她那张脸的那刻,无论怎么想都想不起来女孩模样的凌乱记忆,瞬间豁然开朗。
拨开迷雾,白纸上逐渐清晰地画出了她的样子。
这就是他找了多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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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园。
慕修明来得早,御沉到别墅的时候,他已经等了十分钟了。
见御沉进门,慕修明将手里的电子“犯罪心理研究报告”文书关闭,抬了一下眼镜框,“这么晚叫我过来做什么?”
“记起了一部分事情。”御沉说。
林彦从二楼下来,听到了御沉的话,于是说:“御哥,你不会又想将景园的环境整改一番吧?五年前你来京城,就把景园整改……”
林彦在说话的过程中四周望了一圈。
瞧着公主般浪漫的别墅设计。
璀璨的水晶吊灯、绒白色的毛绒地毯、纱白欧式沙发,上头还摆了一列小玩偶、可爱圆形茶几,摆着形状各异的少女陶瓷杯、南侧的钢琴、小提琴和古筝,以及北侧的吊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