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城里来的杜银环本是百般不情愿来到甲王镇这个穷乡僻壤,来的路上还时不时的跟其他各别知青一样,耍着小性子,好像这一耍,就能重新回城了似的。
但是,当她看到周向豪,她发现老天爷对她不薄,因着这个男人,她的下乡生涯有了光亮,她突然觉得,老天爷让她下乡吃苦就是为了遇见这个男人。
算得了什么呢,为这么个男人,做什么都值了。
这就是一见钟情的魅力。
杜银环一早起来,就帮周刁氏干这个忙那个,当然,她是用嘴干,手上的活,她不行。
她是个千金大小姐,下乡到甲王镇不是接受组织分配,而是被父亲逼迫。
退休在家的首长父亲看到女儿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太缺乏锻炼,这哪里是军人的女儿,丢尽了他的老脸,所以,听到知青下乡的消息,他硬把女儿的名额塞了进去。
母亲哪怕再心疼女儿,也不敢违拗说一不二的父亲。
杜银环无奈,只好含泪下乡。
周刁氏没把杜银环当知青对待,否则杜银环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她不会有挑剔。
她是把杜银环当儿媳妇来看待的,所以,眼光就毒,宽容就少。
她一眼就看出杜银环的中看不中用,但杜银环嘴甜,会说话,不等周刁氏表达出自己的不满,就拿话把她堵了回去。
“大娘,我爸爸是军区的大官,从小我就没受过什么苦,不会干什么活,大娘您别嫌我烦,您一教我,我准学得会。”杜银环抢过周刁氏手里的盆笑着说道。
“哟,这没啥,没啥,谁也不是天生就会的。”周刁氏着实被杜银环打动了,当然,是杜银环的第一句“我爸爸是大官”。
周向云更是会看情势,她一看杜银环穿的就跟大部分知青都不一样,就冲那份穿戴,她就开始了虔诚的追捧和膜拜。
“银环姐,你这身棉军装可真带劲儿,一块补丁都没有,你们大城市的人,是不是都能穿成套的,而且都穿新的?”周向云巴巴地问。
“哪能,大城市人也不是谁都有得穿。你要是喜欢,我借给你穿穿,好不好?”杜银环倒显得大方,她这套可是他爸为了鼓励她下乡,给她的私人订制。
周向云像是得了恩赦,拍着手道:“银环姐你可真好。”
杜银环笑道:“向云,我听说那个李秋喜家弄什么棚的,你带我去看看可好?我一人不大好意思呢。”
周向云道:“当然可以,我带你去。”
杜银环下一秒又有了犹豫道:“可那是别人家,咱们真就这么冒冒失失去了,不太好吧?”她不傻,她一来,周向豪就搬走,听说还是搬到那个李秋喜家,她得把路子探得明白些,她现在表现出的欲拒还迎,就得想博得周家人同情。
周向云不屑地道:“切,要说别人不能随便去还有可能,我周家人哪个去不得?别忘了,没有我四哥,她那个什么破棚能建的起来么?我四哥一天到晚的泡在她那个破棚里给她干活,我这个当妹妹的,去找四哥,犯着她什么了?走,银环姐,我带你去,咱现在就去。”
被一身棉军衣俘虏的周向云欣喜的带着杜银环向李秋喜家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