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喜皱着眉头低呼一声:“你受伤了?”
男人一手抓紧自己的大腿,一面缓缓点了点头。
李秋喜看了看他军绿色的裤子道:“你当兵的?”
男人声音几近哽咽,艰难吐出俩字:“伤退。”
李秋喜心中喜悦,这个年代人们对军人的敬仰,前所未有的隆重,她当然也不例外。
她鼓励道:“军人是对这个国家和人民最有用的人,没有用的人才不会受伤呢,无论到什么时候,你都是天下最受敬重爱戴的人,当然,也是最有用的人。”
男人道:“谢谢你。”
李秋喜道:“此时你不宜说太多话,得好好补补元气,我这里还有些小米,我帮你煮些米粥,撇出些米油给你吃,你会好的快些。”
男人刚要摆手说不,李秋喜打断他道:“不能只有你为百姓奉献,百姓也得为你做些事情,你躺下休息,粥好了我叫你。”
说罢,李秋喜也不管男人再做何反应,寻了一块相对干燥的高地,与二蛋两人合力将男人抬了上去,放平他之后,她就起锅熬粥去了。
有食物裹腹的男人,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闻香醒来时,已是傍晚。
再次起来的男人,气色已经好了许多,拄着李秋喜为他削去枝桠的木棍,走的比以前轻松太多。
夕阳下,李秋喜看男人雄健的轮廓,神情微怔,前生今世,她都没见过这么高大有型的男人,一米九的混血男模算什么,比不得面前这位伤员的一丢丢。
男人转过脸来,望着李秋喜柔和美丽的面庞,有一刹那失神,但军人过人的自控能力使他瞬间恢复如常。
李秋喜打破宁静,道:“你是哪里人?路上走了几天了?”
他凝神道:“我是甲王镇人,姓周,周向豪。妹子,我看你,倒有些许眼熟,不知你是哪里人?”男人磁声震震,像是由胸腔发出来的声音,很是撩人心神。
李秋喜当然不会认为他的话是撩妹开头语,他说他是周向豪,她岂能不知他?
李秋喜咯咯一笑道:“你不识得我,我却认得你,你若说看我眼熟,说明你是对我有些印象的——四叔。”
“四叔?”周向豪惊讶道:“你莫不也是甲王镇人?”他在甲王镇辈份大,镇上村民上至六十老者下至黄口小儿,一般人都得叫他声四叔。
“我不但是,我还是你周家人。”李秋喜道:“我是周老旺你二堂哥屋里的小八媳妇儿,李秋喜,四叔你不记得了?”
周向豪愣了一晃,而后道:“噢,是了是了,就是了,我说看人面熟,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了,竟,都变了。”
李秋喜笑道:“那是自然,我五岁来的周家,没怎么记事,六岁时候,就见小八他们总跟在你屁股后面跑,那时你像现在二蛋这么个年纪,却像个大人,不屑带他们混,后来你就去当兵了吧?”
周向豪道:“嗯,十六岁当的兵,十七岁那年,新兵给了探亲假,回来没几天,赶上小八病重,我背着他跑到了四十里外的医院,那时咱们甲王还不是镇子,没有医院,可是到了,小八也没救过来……”
看着火光中这个男人的一脸歉疚,李秋喜道:“这么些年过去了,大家都习惯了。”
周向豪道:“我以为你会离开周家的。”
李秋喜苦笑一下道:“无处可去,嗨,何处不是家,现在不是挺好?”
周向豪看了看倚在李秋喜身边的二蛋,道:“这孩子?”
李秋喜大致向他解释了二蛋的过程,顺便把甲王镇伤亡失踪大致汇报给了他,使他对自己的家稍为放心。
周向豪未有作声,略一沉吟道:“接下来,我陪你们一起赶路吧。”
李秋喜刚要开口说不,脑子里忽的一闪,顿时觉得拒绝是对这个男人自尊的刺伤,她展颜一笑,语气中满是期待:“真的吗?那可太好了,有你在,我可就安心了,要不黑灯瞎火的,我真是害怕——呀!”
李秋喜发出一声尖叫,条件反射般地躲在周向豪身边,紧紧握住了他的胳膊。
她眼尖了一回,只觉眼角边两点绿光一闪。
她家就住在动物园附近,从小伴着笼子里的动物们长大,狼的目光,她熟。
她当然不会单纯的认为野地里的狼会像动物园里的那般,软瘫瘫的,给它扔进一只鸡,它瞅都懒得瞅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