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双方的谈判基础决定的。
弱势的一方,只能以让步求合作。
但是客观的说,他退的应该算是稳扎稳打。
在这方面退一步,就在另外一方面要求进一步。
二十多分钟之后,关于这个问题,双方总算是达成了基本的一致,但孔泉也留出了后面要求加钱的口子。
然后,原声碟的问题……
合同原文是直接一笔买断授权费用,这里面包括了结集出版,也即出版原声碟,但孔泉却愣是把这件事拆开了,变成了两件事情。
授权给电视剧使用,是授权费,但结集出版唱片、上市销售,就是剥离了电视剧之后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必须给分成。
刘星语:我们可以考虑再酌情给一笔买断的钱。
孔泉:绝对不行!别管分成的比例多低,我们一定要分成。
双方又撕扯了半天,刘星语无奈宣布退让,同意谈分成。
但紧随其后,她就捏捏眉头,说要出去喝杯咖啡,然后谈判暂时中止。
起身离开的时候,她甚至已经毫不掩饰对这个小白胖子的厌恶——不过她人虽走了,倒是没忘了安排人也给这边送来了两杯咖啡。
喝着咖啡,小胖子兴奋地晃腿,贼兮兮地跟彭向明说,接下来就会快了,因为大家已经差不多互相摸清了底线,对谈判风格也很熟悉了。
果不其然,十几分钟之后,等刘星语又回来,两人再次展开交锋,马上就进展神速——这一次牵涉到的是很实际的、就在眼前的利益。
钱!
如果让彭向明来谈,大约就是人家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但是让孔泉一谈,光是一个授权费的问题,就又分成了好几大块。
价钱要涨,因为刚才我们做出了巨大的让步,授权范围给到了那么大,如果在授权费上你们还那么抠,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付款方式要改,这不是预约创作,我们现在三首作品已经全部创作完成了,也得到了你们的认可,是事实上已经完成了创作的状态。
所以,绝不接受什么预付三成,编曲配乐录制等工作全部完成付四成,开播之后再付最后三成的方式,必须一把付清!
然后,唱片销售的分成比例问题。
因为现在所有的音乐唱片销售几乎全部都在网上进行,而网络销售是存在单曲销售这一模式的关系,所以,这一块又分成了单首作品的分成和整张专辑中彭向明应该得到的分成,这两大块。
这两大块,又牵涉到一个销售收入支付账期的问题。
除此之外,还有《三国》电视剧的配乐中一旦使用彭向明创作的三首歌的旋律,将会产生的很明显的采样问题——这个也是要给钱的!
以上,还都只是作品授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