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有些无奈地道:“其实她的热度还是很高的,只不过团队对她的形象保护太过了!我前几天看新闻,说是有陆人拍了她的生图,结果被保安拦下要求删除。”
“你看网上除了她整容之前的照片没有被删掉以外,哪儿有什么生图照啊!保护的算是很好了。”
“总之麻烦,我也不想与她身后的资本打交道,不请她。”
“好的!”
正说着呢,突然导演助理一脸怪异的走了过来。
“怎么了?”
“呃,小依的公司发来了两份注意事项,您看看?”
注意事项?
导演狐疑的接过来,看了几眼便忍不住摇头,直接把这份所谓的注意事项递给了秦意可。
“我觉得你不想请她,真的是明智之举。”
秦意可接过来看了两眼,差点笑喷。
对方这些所谓的注意事项,差不多可以算是霸王条款了。
什么为了保护艺人形象,在录节目的时候,随时有喊停补妆的权力。在未经艺人本身及其团队的同意下,不能私自拍她的生图,不可以要求艺人卸妆,素颜等等。
如果说上面这些是为了保护艺人形象,那么下面的几条更过分。
不可以要求艺人做没有形象的游戏,不能与比她高太多的女艺人同框,要注意她的咖位等等等等。
秦意可像看笑话一样看着手里的注意事项,“他们就这么肯定,自己会受到邀请?不是他们先接触我们的吗?难道是你们提的邀约?”
“没有,是他们先接触我们的。”导演道:“这事儿是他们那边先发邮件过来的。”
“那就不用管她,她不合适这个节目!对了,邮件先别删,还有这个什么注意事项也留着,避免日后扯皮。”什么叫不能与她高太多的女艺人同框?是个人就知道这个小依身高不足一米六!而她一七五的身高也是人尽皆知,难道以自己为主的节目,因为她来当嘉宾都不能给自己镜头了?
什么玩意儿!
这事儿很快就翻往篇了,秦意可觉得商业上的合作成与不成都太正常了,双方连正式的接触都没有,不回应应该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可是没有想到啊,一厢情愿了。
先是依静稀在上节目的时候故意透露自己之前谈好的一个工作突然黄了,被记者问为什么的时候,她支支吾吾的说人家大概看不上自己。
紧接着依静稀所在的经纪公司突然发博,称之前确实在为依静稀谈一个综艺合约,也只是一期的嘉宾,但是后来好像是对方的主咖不太愿意她加盟,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
随后便有大量的水军开始在网上带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