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两个月前跑遍京城娱乐圈,碰的满头包的经历,就知道这个行业多看重资历和成绩。
可这只是对“创作人”的身份而言。
今时不同往日,即便手下只有小叶这一个艺人,而且限制还一大堆,不是想唱就能唱,想露脸就能露脸,但林成志也已经是名符其实的“制作人”了……
这也是林成志想告诉老板的话。
“实话实说吧:我们和发行方,签的是第三方协议,而且分成比例高达九一……你要不信,可以打电话问陈燕秋……”
老板先是一愣,然后,脸色变的非常难看。
他之前一直在奇怪,这么好的作品,为什么发行方挑的是一家网红公司,宣发手段少的可怜。
原来是为了高分成……
这样就能说的通,为什么被挑中了五首歌,林成志不但不高兴,还一副吃了大亏的模样?
老板就是吃这碗饭的,自然会算账:
就拿上张专辑来算,首月十万销量十拿九稳,而且毕业季高峰马上就来了,次月销量再差,又能差到哪里去?
算少一点:两个月销售十五万张,扣除平台、发行方、演员这三方的分成,以及服务费,手续费,出品方至少也有六十万以上的进账。
等于一首歌能赚十万以上,而且这才是两个月,后续源源不断的版权收入呢?
而**公司给的这五十万,当然是全版权卖断的价格。
以后不管这五首歌由谁来唱,能赚多少钱,和创作人,制作人都没一毛钱的关系……
傻子也能算出来哪个多,哪个少……
但也不能全部拿钱来论吧?
老板仅存了一丝希望,苦着脸问道:“那可是超级偶像!”
意思是应该从“扩大知名度,提高名气”这方面考虑,这也根本不是拿钱能衡量的。
林成志摇了摇头。
确实,一般的创作人,肯定欣喜若狂:一位是顶流小生,超级偶像,另一位也是流量担当,话题女王,这种机会,简直千载难逢……
但换成他,就有些无所谓了。
顾虑已经解决了,想出名,自己出道不更简单?
拿作品堆就行了!
一首不够就十首,十首不够就一百首,就算堆不成周杰伦,堆个高进出来,总该没问题吧?
唯一需要考虑的是要控制好出品节奏,不能被人当成怪物……
林成志自然也有糊弄老板的理由:“麻雀就是想赚快钱,所以才不敢露脸,名气不名气,对他没用……”
老板的脸色一下黑成了锅底:原来是这样的?
这麻雀特么的根本就不是什么新人,绝对是老油条了。
八成是有合约在身,又想赚钱,所以才躲到幕后当枪……
怪不得作品的质量那么高?
也怪不得这小子看着面生,却极其专业,又会监制又能唱?
原来是被名家调教出来,当白手套的。
完了,自己这套根本不管用……
难道还能让**这样的公司退一步,让长兴和麻雀签分成协议?
别开玩笑了。
哪怕找不到合适的主题曲,随便找一首凑合,对方也不可能同意这样的条件。
老板急的直呲牙:“说条件!”
“至多两首!”林成志比划了两根手指,“主题曲、插曲都行……就当和老板你结个善缘……当然,对方不同意的话,八十万的制作费,我一分不少……”
老板都被气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