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午饭时,楚云特意问了一下邱大叔的鞋码。
今天陆明轩不来家里吃饭,他的鞋码只能等明天他来吃饭时再问。
星期六,楚云特意蒸了一盒扣肉。
下午一下班就提着米饭和扣肉回家,在自家院门口碰到了来送毛衣的彩虹。
进屋之后,楚云把手里的东西全都放在饭桌上,这才拿过彩虹手里的毛衣看了起来。
江城的女人大都会织毛线衣,而且手艺都不错。
葛大妈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江城女人,但也在江城住了十几年了,所以早就练就过硬的织毛衣的本领。
给楚月织的毛衣不仅好看,穿着也很合身,楚云给楚月穿在身上,小家伙就舍不得脱了。
楚云这才把给她和楚帆买的毛线从房间里拿出来交给彩虹:“再请葛大妈帮我和我弟一人织一件毛衣。”
又从口袋里拿出五块钱给彩虹:“这是给葛大妈织毛衣的工钱,月儿那件一块钱,我和我弟的两块钱。”
在这个猪肉还不到一块钱一斤的年代,给这样的工钱不算少。
这次彩虹大大方方的收下了那五块钱,因为织毛衣很费功夫,这个工钱不能不收。
在把钱往口袋里放时,碰到了口袋里的两小团毛线,这才记起把那两团拳头大小的毛线拿出来递给楚云:“这是给月儿织毛衣剩下来的,我妈让我带给你。”
如果是做衣服剩下来的边角余料,葛大妈一般会留下,给自己的孩子做鞋子穿,只用跟楚云说声就行了。
可是这毛线摸起来手感特别好,葛大妈感觉价格不便宜,不敢留下来,所以剩下的两小团毛线也让彩虹带来给了楚云。
等以后楚月长个子了,那件毛衣小了,拆开来重织时,可以把这剩下的毛线加进去,就又能织一件合身的毛衣。
送走彩虹,楚云想,还得给陆明轩父子两个织毛衣。
自从来到这个时空,她就一直在操心吃和穿,主要是她身边的亲人都没什么衣服,必须得一点一点的添置。
星期天上午,楚云领着弟弟妹妹买完菜,依旧让他们提着食材先回家。
她则说谎,说要去拿托人买的鞋和毛线。
躲在外面,从空间里给陆明轩父子买了毛线,给她姐弟以及邱大叔买了鞋,这才满载而归。
给邱大叔买的是皮鞋,给楚帆和楚月买的都是解放鞋。
这个年代的学生和年轻人最爱穿的就是解放鞋,但是很贵,要好几块钱一双,很多学生和年轻人都穿不起。
楚帆和楚月见楚云给他们买的是解放鞋,全都很高兴,把解放鞋穿到脚上就不肯再脱下来。
鞋子买来就是穿的,楚云没管他们,她给自己买的北京布鞋还不是穿在脚上就没脱了。
晚上陆明轩来家吃晚饭时,楚云把给他做的新衣服拿出来让他在自己房间试穿。
陆明轩有些惊讶:“你又给我做衣服啦!”
楚云这次学乖了,把房门从里面插上插销,以免又有人撞进来让她尴尬,然后把陆明轩拉到床上给他脱外套。
“你现在是有未婚妻的人,我如果不把你收拾的体体面面,人家会怎么看我?”
陆明轩嘴角勾起,任她给自己脱衣服,顺便上下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