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了,孟凡险些跌倒,他下意识的举起了枪。“我这是在干什么,我是要对明珠开枪吗?”孟凡心里一惊。
但他仍然举着枪,因为这房里住着不只有明珠,还有其他人,对明珠他下不了手,其他人就不一样了,人总是自私的。
但房里一个人也没有,包括不算是人的丧尸。明珠竟然不在家里,孟凡松了一口气,紧张的情绪得到了暂时的释放。
“明珠不在这里,她能去哪了呢?”孟凡坐在了曾经和明珠缠绵过的沙发上,开始思考下一步怎么办,明珠出去了,可外面比家里更危险。
孟凡觉得应该和旋风小组的人联系一下,看看他们那边的情况,他打开耳边的对讲机,却发现对讲机竟不知在什么时候坏掉了,难道是他和那个会说话的丧尸战斗时撞墙撞坏的。
过程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讲机已经坏掉了,这意味着他无法和其他人联系了。他真的是孤身一人了。
人属于集群动物,大部分的人还是希望有一个伴的。孟凡突然起起了二楼的那个青春痘女孩来。他答应了她,出去的时候带上她的。
孟凡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起来,刚才心里紧张倒也没觉得多饿,现在他却想起来自己已经好长时间没吃东西了。
孟凡在明珠的房里翻找着食物,却只找到了一包薯片,女孩子就喜欢吃这种垃圾食品,唉!不是有句话叫别拿红薯不当干粮么?现在孟凡饿坏了,有吃的总比没有强。
薯片还是那种带点咸味的,吃得孟凡十分口渴,他又开始找起水来,却发现这屋里的纯净水桶空空如也,一滴水也没有了。
孟凡决定下楼去找青春痘女孩,说不定她那里会有很多食物和水呢。
在去二楼的路上,孟凡遇到了几个零星丧尸,被他轻松的处理了。很快他来到了二零三房前。
女孩打开了门,但外层的防盗门她并没有打开,而是好奇的问孟凡:“你的朋友呢?怎么没一起过来。”
孟凡这才想起,自己说过上楼去把朋友一起带下来的。“我的朋友不在家,我没找到他们。”
“噢!”青春痘女孩仍没有开门的意思:“你,你看来是个当兵的,你不是坏人吧?”
孟凡不禁觉得有些好笑,心想这小女孩可真够单纯的,我就真是个坏人,你这么问我也不会承认呀?他突然又闪出了一个奇怪的想法,现在都末世了,如果我真的干点什么坏事,估计也没人过问吧?
这种想法在孟凡的大脑中一闪而过,将孟凡自己也吓了一跳,自己是一直都有这样的想法呢,还是在现在的环境下才有的。
不过想做一个好人不容易,可要做一个坏人,对大部分人来说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因为大部分的人都是平庸之人。再说了,这个小女孩一脸的痘痘,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地方可以吸引男人的。当然,这是对孟凡这样的男人而言,有些男人只要是母的就会上的,那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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