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的问题。
归有光觉得贞女不人道,不合理法。
但也有一些人以为贞女虽然悖逆人情却正能反映“克己复礼”的高尚品德,对贞女大加称赞。
这是此时场面上争吵的热点问题,众人一听王文龙提到自然想要听听他的高论。
吴国华出生名门,自小崇拜程朱理学,甚至因此排斥佛道,对于贞女则是毫不犹豫的站在支持一方。
他自然而然说道:“贞女自是符合礼法的,又有何可论!”
王文龙听着一笑,心想这吴国华怪不得能在史书之中留下“忠朴”的评论,说白了脑子真是一根筋。
历史上几十年后吴国华考中进士,很快碰上东林党和阉党的党争,其他东林党人碰见阉党全都躲回家避祸,但这货同样被赶回家,却是因此天天生气,不满五十居然抑郁而卒。
也不奇怪,他如今才二十出头就有脑子死板的倾向了。
王文龙朗声道:“吴朋友可读过《礼》?”
吴国华道:“四书五经如何不读?”
“敢问《礼记》之中婚礼有哪几步?”
“建阳先生考我吗?《礼记》所载,婚礼为人伦大事,正式步骤该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
说着说着,吴国华的脸色就渐渐变化,王文龙接下去道:“然后就是迎亲、同宰、见姑舅。”
吴国华的脸色渐渐呆滞,王文龙则朗声道:“圣贤有言,只有完成了第六步迎亲的女子才有资格在夫家的丧事中穿儿媳身份的丧服,而只定婚的女子尚未迎亲根本不算夫家之人,此时所谓贞女——按照礼法,丈夫尚未娶之为妻,可贞女的夫家之人却已经把她当做媳妇,生不同室而死却同穴,这岂非是大坏人伦之事!”
面对王文龙的问题吴国华瞪着眼睛无法辩驳。
王文龙又道:“夫子还有‘不二斩’之论,贞女既非夫家之人,却为丈夫服孝、为父母齐衰,这乃是将他人之父母当做自己之父母,此乃大不孝也……”
王文龙侃侃而谈,寿宁县学之内读书之人听的渐渐张大嘴巴,然后很快有人反应过来:
“迎亲、不二斩……原来如此?”
“朋友可带了笔墨,我欲将之抄录。”
一些读书人连忙拿出笔墨开始抄录王文龙所说内容。
对众人都惊讶王文龙毫不奇怪,因为他所说的东西乃是清代汪中反对贞女的论据,自然会有这样的反响。
原历史之中有关贞女的大讨论还要绵延百年,而最后从儒家学说方面提出终极质疑的人就是乾嘉学派的大佬汪中。
还是那句话:论到考据讲道理,清代的训诂学家碾压明人。
明代的儒学家觉得贞女符合礼法,那么汪中就直接攻击他们的大本营,汪中把《礼记》中的相关观点一句一句加以分析,然后就发现按照《礼记》男女结婚应该有八个步骤,而死了未婚夫的贞女最多只能做到第五步,第六步“迎亲”总不能让死人(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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