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易打开记事本,双手盲打,飞快的敲击着键盘。一行又一行的代码被写出来。
一个小时后,宋易满足的敲完最后一个代码。保存、点击、运行。
黑色的命令行窗口里面,编译的信息正在如同瀑布一样的下刷,如同欢快的精灵在跳动。
“奈斯!”
确认无误,宋易转身拍拍“徒弟”丁淮的椅子背,“小丁,我新写了一个编译器,可以提高工程的编译速度。我已经上传到组内的服务器上。你验证一下,然后出一个说明文档。”
丁淮作为新到部门一周多的大学生新手,他日常的主要工作就是尝试着解解小bug、学习。
他正吭哧吭哧的磨着一个小问题,听到宋易的话,连忙回身道:“好的,宋哥。”
宋易笑笑,看看自己陈旧的小米1s上的时间。下午三点许。关掉电脑,潇洒的离开公司。
提交了离职申请单的人就是这么嚣张啊!
哥现在去买房。
…
…
丁淮的计算机水平还是不错的。这些天过来早就熟悉软件部门内部的流程。
他从组内的服务器上将宋易的编译器复制过来,放置在工程目录下,运行cmd命令行窗口,开始编译。
报错。
“不至于吧?”丁淮对宋易还是非常信任的。他这位师傅在技术上没得说,很牛逼的。但就他的观察,宋哥不大会拍马溜须。
说的好听点叫做:清高,放不下身段。说的不好听点叫做:傻,不懂变通。
所以,宋哥干了八年还是个软件工程师。比他后进公司的人都爬上去了。
丁淮检查了一下窗口里的报错原因,发现是常见的路径问题。敲着键盘改掉,命令行再次开始编译。
半个小时后,丁淮惊讶的道:“不是吧?这么快。”
四十五分钟后,丁淮难以置信的道:“我去!”
一个小时后,丁淮兴奋的赞叹,“牛逼啊!”
众所周知,命令行窗口进行编译,是可以看得到编译进度的。丁淮全程目睹着宋易写出来的编译只花费一个小时就完成工作。提高一倍的效率啊!
他内心涌起一阵强烈的冲动:他想要把这个编译器推荐给别人使用。
真的牛逼啊。
我师父写的。
丁淮作为新进来的大帅哥,平常组内的女白领们还是很关注他的。欣赏男色…咳咳,欣赏帅哥嘛,不丢人。
坐在丁淮对面、隔着挡板的一个女生拿着茶杯喝水,椅子稍稍滑出来,侧身笑问道:“丁淮,什么事情这么兴奋啊?”
“刘姐,宋哥写了个编译器,可以提高一倍的编译速度。我发给你。”丁淮一边说,一边用飞信给刘姐传输文件。
“真的假的?”
服务器一组共十五个人一共15名软件工程师,刘珊珊是去年刚进来的校招大学生。容貌略显妩媚,在公司里不乏追求者。她和宋易有过接触,她不怎么信。
“你试试就知道。”
丁淮传完文件,立即又给他同一批进来公司的大学生推荐。
很快,消息一传十,十传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