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道:“现在我要说本案存在的一个很大问题。被告所在位置距离洗手间将近四米。被告手上拿凶器,面对洗手间方向。这是保安的证词。假设真的是被告杀人,那他就是从洗手间倒退走到桌子边。请控方回答我,为什么保安打开灯后,发现的是被告背对他们,面对洗手间呢?”
令狐恬儿回答:“保安证词说明:保安进入卧室,用手电筒照射墙壁,找到开关,打开电灯。这期间应该持续了一到两秒。被告反应迅速,立刻转身,伪造自己要查看洗手间的假象。”
桑尼惊叹:“你这解释比他还无耻,不过也能说得通。我喜欢。”
你喜欢毛线用,没当你存在。
曹云问:“检方的意思是:被告进入黑暗的大卧室,然后摸索着找到水果刀,拿水果刀等待在洗手间外,等李墨开门瞬间,闪身一刀刺入李墨的心脏。”
“是的。”
曹云问:“确定吗?你确定吗?”
令狐恬儿被反问的有些心慌。
九尾站出来回答:“确定。”
曹云一笑,拿起面前一份资料走出辩护席,面对陪审团道:“很有意思,李墨尸检结果表示他在死之前三到五分钟刚刚吃了青苹果,桌子上还有削好的皮。”
九尾道:“辩护律师,你想说什么?你应该看见物证组在凶器中发现青苹果的成份。三到五分钟符合一名成年男子淋浴的时间,恰巧说明了李墨吃完苹果后就去淋浴,出洗手间时候被被告所杀。”
曹云道:“别着急,这份资料我也有。资料上显示,在刀刃处发现青苹果成份,但是没有在刀柄上发现青苹果成份。”
“怎么?”
曹云举起手中资料:“凶器只有被告的指纹。”
听审席有一半人哗然,另外一半还不明白。
曹云解释道:“如果被告是凶手,那么被告拿起刀的时候必须先清理了刀柄上的指纹,而后去杀人。才符合现场刀柄上只有被告的指纹,没有死者李墨的指纹。再者,有可能是削苹果时候李墨用纸巾擦拭了刀柄……但是刚才我和控方都说了,刀刃上有青苹果汁,刀柄上没有青苹果汁,为什么死者清理刀柄,而不清理刀刃呢?”
曹云等待了一会,等待大家议论声音变小,对陪审团道:“综上所述,被告根本没有杀人。凶手杀人之后,用李墨手机给被告发了信息,清理刀柄上的血迹后从后门离开。一石二鸟,杀李墨,栽赃被告,根据这条线索应该很好抓人。凶手很清楚李墨和被告的恩怨,并且熟悉李墨家的环境。这不关我的事,也和陪审团各位无关。请各位陪审员仔细思考本案存在的矛盾点。”
曹云回到座位上坐好,桑尼伸头问:“下一步呢?”
曹云:“没问题就让双方结案陈词。”
九尾:“我有问题,既然辩方认为被告不是凶手,为什么认罪呢?”
曹云:“我只是用现场,用物证,用法医,物证组的报告证明被告没有杀人。至于被告为什么认罪,真正凶手是谁,我不知道。”
法官桑尼道:“如果双方没有问题,休庭十分钟,结案陈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