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野子案,诬陷布局,全部是为了骗钱。诬陷寒子的目的如果是有仇,那应该干脆直接除掉寒子,毕竟对方是可以直接让硬毒供货商跑路的人。
十来分钟后,曹云个人电话响起,泰国的号码,曹云接电话:“哈罗。”
镜头:“你找我?我最近没干什么。”
此地无银三百两?曹云:“我相信你,我找你是需要一位顶级专家专业的帮助。”
哇,顶级专家,这个词听起来好爽的,特别是出自老对手之口。镜头犹豫:“我为什么要帮你?”
“因为只有你有能力帮我。”
“少来这一套。”爽是爽,但曹云捧臭脚,肯定有阴谋。镜头:“说吧,什么事。”还是上钩了。明知有诈,还是要被诈。这就如同激将法,你知道和你会不会上钩是两回事。
曹云慢慢将寒子案说明。曹云不是怀疑镜头诬陷寒子吗?所以找镜头不仅可以判断镜头是不是主谋,假设不是,镜头确实是诬陷专家。
镜头听完道:“奇怪,花费这么大力气诬陷你朋友,为什么不直接除掉你朋友呢?你的思路是对的,我也认为有人要冒充你朋友开车出车祸,然后被搜出硬毒。你是不是忽视了一个细节?”
“细节?”
镜头:“你朋友办事一天,很疲劳,要休息。但诬陷者怎么就肯定她要休息,她不外出呢?假设你朋友外出,即使诬陷者按照计划执行了车祸。那你朋友也有不在场证据。按照正常来说,偷走汽车钥匙和开走汽车应该要无缝连接,怎么会让一个碰运气的小毛贼打乱了计划呢?”业余就是业余。
曹云问:“有看法吗?”
镜头问:“小毛贼口供怎么说?”
曹云道:“他说他懂法律,他没有盗窃汽车主观行为,最多属于侵权。”喂?这条法律不是每个人都懂,或者说很多人都不明白。
我看见一辆车没锁,钥匙也在车内,我开车溜达一圈,把车送回来,算不算盗窃呢?这个认定有诸多标准。如果把车卖了,肯定算盗窃。如果出车祸造成损失,也算盗窃。如果没有损失,开一圈把车还回去,因为没有主观盗窃想法,在法律中这种行为并不算盗窃。通常为行政处罚,另外车主可以告对方侵权。
不过这里有个关键问题:你是不是正常打开汽车的门。假如是车主大意,就属于以上情况。现实中出现过一钥匙两开同车型,导致开错车的情况,开错车人无责。如果车主锁好车门,无论锁有多烂,你开车门进入汽车就涉嫌盗窃。开走汽车,涉嫌盗窃汽车。
卧槽,这个小毛贼有问题。听起来也奇怪,他在海鲜批发市场被抓,现场口供应该是要说明车从哪里开来的,自己目的是什么,怎么开的车等等。为什么会向警察说明自己行为并没有犯罪呢?
镜头道:“依我看偷车贼就是无缝连接那个人。他既然懂这些法律,只要咬死自己的口供,你们就拿他没办法。”
是的,赵三坚持自己口供,警方无法提供反驳这口供的证据。加之硬毒包装上只有寒子的指纹而没有赵三的指纹,一起都顺理成章。
不过曹云不担心,既然镜头卷进来了,他肯定要做出点贡献,否则他好意思叫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