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王磊的饭局在中式餐厅的包厢。早上十点开始吃饭,王磊带来了本案所有的资料。王磊是不是一位合格检控官不说,但最少是一位优秀的助手。他的资料整理的非常清楚。如同图书馆一样,想查询什么资料,看编号就可以。
曹云:“要弄死西斯,第一点是动机。”
王磊:“曹律师,我没想弄死西斯。”
曹云:“哦!”
王磊忙道:“如果能正规从法律渠道上判定西斯有罪,是我职责范围。”
曹云问:“西斯律师是谁?”
王磊回答:“是美国领事馆雇佣的一名美籍东唐裔国际律师,对东唐法律非常了解。”
曹云开始抽资料:“第一点是动机。”
王磊:“动机是?”
曹云把几张资料一放:“这是动机。”
曹云翻找一会,拿出几张:“这是背景设定。”
王磊边看资料边问:“曹律师,你和西斯是不是有仇?”
曹云道:“没有,我不能让东唐检察官被美国人看扁,我大东唐什么人才没有?你说对吗?”
王磊连连点头:“对,对。”爱东唐大是大非的问题了。美国人是公认的不是好东西,怎么不好不用管,大家说不好就是不好。既然和美国人打官司,输了就有失国体。
王磊想的是司马落和自己说的话,你别管那么多,你就跟着学。他愿意免费给你上一课,对你来说只有好处。西斯死不死是法官说的算,只要你不做违法的事,就履职尽心将西斯定罪。
午饭从上午十点一直吃到晚上十点,中间休息了两个小时。两人对案件进行重新整理,曹云以模拟庭审方式否决了王磊之前的指控方法。王磊学到知识没有还不知道,但是他更了解了曹云。这家伙是真小人,有仇必报的真小人。
仇?不仅是林落之仇,林落之仇算是不好说的仇,拿不上台面来。但是西斯监控曹云手机,这才是仇。当然主要是因为林落的缘故,而不是手机的缘故。另外,西斯成熟,帅气,绅士等,都是曹云想弄死他的原因。
为什么?不为什么,曹云本就不算好人。他不知道以德报怨,他只知道有仇不报非君子。
……
西斯案正式不公开审理。
西斯后备箱原本放置备胎的位置有珍妮一只断手,珍妮尸体在某地下停车场的僵尸车内发现。如果就这样,控方是不会起诉西斯的。问题在珍妮的内衣上发现一点点的血迹,经过DNA比对,证实是西斯所有。在西斯后背发现抓痕。
西斯承认自己和珍妮有谈心的行为,不过根据警方询问三脚猫小组其他人,其他人均表示珍妮和西斯纯粹是上下级关系,未发现任何暧昧关系。
第二个证据,珍妮是7号晚上去参加漫展,遇害时间是8号凌晨四点。西斯是8号早上八点从住所开车前往西镇,期间西斯开车到某地下停车场,前往超市购买了口香糖,玻璃水,古龙水,薯片等物品。巧合的是,这个停车场就是珍妮抛尸的停车场。
西斯:我傻啊?抛尸我难道不会抛干净吗?
不好意思,法律对智商高低一视同仁。
辩方也有很多证据。假设是西斯抛尸,那么为什么汽车没有发现其他线索,只有一只手呢?其次,西斯解释了珍妮和自己有关系,说明了珍妮内衣有血迹的原因,西斯的解释已经提供,警方需要证据来反驳西斯。
按照正常程序的证据论证,会被对方律师各个击破,没有半点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