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证据是报警人,报警人是一名私家侦探社的成员,这家私家侦探社受雇调查孙地离开公司总部后的日常行为。他通过技术产品录下了当时1303房间的声音。
在录音中可以分辨出事情的经过。
孙地开门,和王小姐客套,并没有接过报表后关门。而是说幸苦了,里面坐喝杯水。然后孙地问,这是什么报表,王小姐解释是子公司送来的财务类报表。接下去应该是孙地翻看报表,询问一些问题。王小姐好一会后回答:这不太清楚,好像是专业词语,是不是一种化学品呢?
孙地:化学品?女人的直觉?
这句话就出现了语调的转变,王小姐顺应转变语调:孙董你觉得呢?
接下去是王小姐一声轻呼,哎呀,孙董,你想干嘛?别这样,我喊救命了。
孙地:你敢喊吗?这话语调并非完全的威胁,而是一种霸道总裁的压迫。
王小姐:别这样,孙董,不要,别……持续了大概三十秒的半推半就。
这时候报警人的声音:“某宾馆1303房间有女生呼喊救命。”
略过谈心录音。
双方交谈,大概意思是孙地开始了解这只美丽狐狸是什么情况,王小姐就说明自己身份。孙地拿出不知道多少钱,让王小姐去买自己喜欢的衣服。王小姐嗔怒,我不是为了钱。孙地则不以为然,问那你为什么。王小姐说仰慕孙地,孙地完全不相信。王小姐就说行政秘书处有一个副主管的空缺。
孙地说,他是董事。现在公司由管理集团在运作,他不好插手人事。王小姐撒娇,这点小事你还做不了主呀?孙地不耐烦:你还是拿钱走人吧。王小姐不高兴:我又不是出来卖的。接下去双方开始出现争执,原因在孙地根本没有兴趣去哄王小姐,王小姐又错误认为孙地对自己有长线认识。最终孙地骂了她,挺难听的,说她这种人每个月自己都得接待好几伙。要钱就拿去,不要钱就滚。
大约三十秒后,警察进入了房间,录音到此结束。
录音证明了几个情况:你情我愿,条件谈不拢,王小姐没有勒索,孙地没耐心,孙地很快。也说明了检方控告王小姐勒索是错误的,双方都存在诬陷的嫌疑。
曹云早就想到这可能,他现在更好奇,是谁让私家侦探去调查孙地私人日常生活的?是孙雪衣吗?孙家资产争夺战难道还没有结束吗?
……
法庭改为答辩会,少了精彩,更为简单。录音证据基本就定性了本案性质。接下来剩余最后一个辩题:检方是否以指控为威胁,逼迫王小姐认罪。事实比较清楚,王小姐不存在敲诈孙地的事实,双方只是就‘票子’问题没有谈拢,存在一定分歧。
曹云认为最后一个辩题应该是最有意义的辩题,可是看题目没有发现有什么特别特殊的。这个辩题似乎也没有辩论的需要,检方并没有做错,这点在第一个辩题中已经证明,三名法官认同检方可以根据当时的证据对王小姐提出指控。第二个辩题属于庭审期间的辩题,最终因为录音证据的出现,王小姐被定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