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云:“她答应给你多少钱?”
证人:“……没说给多少。”
曹云问:“那你怎么知道她给你的钱,足够你在失去买一套房子?”
证人:“我猜的。”
曹云:“按照我的了解,银河律师所的专座律师,应该挺富有的。为什么愿意为了这笔钱而冒险?”
证人想了一会,有些无奈:“律师收入没有外面想的那么高,我去年业务收入是三百万,在同行业中算是很高的。但是律师所要抽17%,毕竟是律师所提供了案源,另外税率为40%左右,拿到手也就一百多万。我有两个孩子,我老婆是全职太太,能存点钱,但是要买一套市区的房子,差的还是很远的。”
曹云点点头,问:“你和晓月是几点见面?”
证人回答:“范十一自杀当天中午12点左右。”
曹云:“她穿什么衣服?”
证人看曹云,低头沉思一会:“红色?我对衣服不敏感,应该是中裙……”
曹云道:“没多久的时间吧,晓月很漂亮……”
证人:“可能就因为漂亮……”怎么说呢?女人穿的多,男人看没包的部位。女人穿的少,男人看包的部位。
曹云:“再想想吧。”
证人:“我不太肯定,好像是米黄色的衣服是……我记不清楚。”
曹云:“好吧,那你们在公园哪个位置见面?”
证人回答:“有一些老人在唱戏亭子,我们坐在十几米外的位置。”
曹云问:“附近有监控吗?”
证人:“没有吧。”
曹云:“也就是说,没有客观证据证明你当天和晓月在公园见面?”
证人想了好一会:“没有。”
曹云道:“那她总有给你电话吧?”
证人回答:“没有,不可能直接打我电话,我是范十一的律师,她有利益关系。”
曹云:“那她怎么联系你?”
证人回答:“她给我打电话,电话号码是陌生电话号码。”
曹云看法官:“查到号码了吗?”
一号法官回答:“号码是公园附近一所寺庙内的公用电话。”在东唐有不少寺庙,这不特别。特别的是,现在几乎在地球消失的公用电话,在东唐还有相当的保有量。根据法律,市区五百米之内必须有一台公用电话。通常来说,都有监控,但寺庙没有监控。
曹云问:“我相信应该不会使用电话卡,应该是投币,请问有没有拿到电话投币的指纹?或者是公用电话的指纹?”
一号法官道:“曹云,这不太现实。毕竟过了十来天了,就算现在去取指纹,也不太可能取到指纹。”
曹云点头:“电话是唯一能证明晓月和证人联系的物证,本来应该可以比较轻松的取证。但是现在无法取证,为什么?因为过了快半个月了。是什么导致这个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