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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二十章 干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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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云道:“桑尼是不是警方的线人?”

司马落纳闷,许久后道:“是的,不过桑尼就是个两面派,不会诚心诚意的为警方服务。”

曹云道:“我不在乎,开庭前,桑尼转交给我一个视频。他人在法庭外,如果不浪费大家时间,请检方不要反对我呈上视频。”

“先看看内容。”

陆一航播放视频,一名戴蝴蝶面具,身穿红色晚装的女子,右手熟练的玩转匕首,对镜头道:“本人在这里证明,草莓大棚的蝴蝶面具女就是我本人。鬣狗做事做人有原则,不想让一位普通市民因为鬣狗受到冤枉。”

视频一结束,曹云道:“这份视频由警方线人桑尼提供,他本人确认,视频中的女子是鬣狗成员。”

“这是伪证。”司马落道:“我刚才说了,桑尼此人并不可信。警方收他为线人,也是在利用他,并没有信任过他。再者,鬣狗是为了保护鬣狗成员叶澜,才公然撒谎。法庭不可以采信鬣狗的证词。”

曹云不理会司马落,面对陪审团道:“各位陪审员,通过庭审你们也看出来,警方和检方根本无法证实叶澜是鬣狗成员,我方提供了大量的旁证说明了叶澜的清白身份。特别是叶澜的生活,非常简单干净,没有任何奢侈的东西。身家清白,账户清白,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去了错误的地点。我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

曹云走到叶澜身边,叶澜抿嘴唇,含泪。曹云:“这样一位弱女子被怀疑,被控告,没关系。我相信法律。可是控方想过没有,叶澜无罪释放后要面临什么样的生活?控方除了血迹等模糊证据外,根本就没有其他证据。试问,一位女生加入鬣狗,不追求化妆品,不追求各种奢侈品,不追求物资生活,这可能吗?鬣狗是什么,鬣狗是会坐牢,会死在街头的一个犯罪团伙。她的生活和财务很干净,她的人生也很干净,甚至连一张停车罚单都没有。”

说到这里,曹云有些奇怪,没错,叶澜底细很干净。今年二十六岁,二十四岁毕业后回到东唐和父亲住一起,二十五岁父亲去世,她卖掉父亲住的房子,住到父亲为她买的房子中。怎么会成为鬣狗主管呢?

曹云奇怪,司马落也有些动摇,他想的和曹云差不多,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叶澜的履历。如果说叶澜是一名普通鬣狗,还是有可能的。但是说她是鬣狗骨干似乎有点牵强。司马落没跟随这个案子,他是从烈焰法庭出来后才接手的案子。

不过司马落偏向叶澜是鬣狗,但是庭审打到这里,自己又缺乏杀手锏,曹云再打感情牌,叶澜配合的好。恐怕……

……

在法官综合双方庭辩后,陪审团退席,大约五分钟后陪审团回席,一名陪审员道:“陪审团一致裁定,叶澜有组织犯罪罪名不成立。”

法官:“被告叶澜罪名不成立,当庭释放。”

曹云道:“我方会和有关部门协商枪伤赔偿问题。”

司马落很无奈,这步棋走错了,不应该这么急提出指控。不是他的错,是越三尺的错。越三尺这方面的水平很一般。按照司马落全盘考虑,他会选择取保候审,暂不开庭。先把叶澜放出去。

一旦开庭,法官宣布无罪释放,那就不存在取保候审的问题了。不是证据够不够的问题,叶澜本身很干净,没有污点。搜查令开了五张,没有一张搜到想搜的东西。反而是为曹云反击输送了子弹。

曹云的辩护手法和徐父案差不多,让铁证变成存疑证据。事实上检方没有铁证,因果不依靠思维,而是依靠物证和人证连接,那才是铁证。有人证,但是无法证明叶澜是蝴蝶面具女。有物证,无法证明叶澜不是被误伤。加上体育场,鬣狗和CA都出现蝴蝶面具女,让事态更为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叶澜必然无罪释放。

司马落还有招,把CA拉出来,射伤叶澜的枪手拉出来作证。不过曹云会因此小题大做,说明鬣狗和CA是敌对关系,CA为了摆平自己误伤平民的事实出庭做伪证。曹云有很多理论证据支持,比如CA草莓地的行动未经过东唐官方批准,就当这点,就能把敢出庭的CA打死在证人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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