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回答:“因为她被发现时候穿了红色的晚装。”
“呵呵。”曹云笑了笑,达到目的了。看司马落:“你问不问?”
司马落站起来,面对陪审团道:“当天晚上是凌晨时分,附近没有居民,证人目睹了一位电视照片中一般装扮的女性出现在交火现场。不久警察到达,在附近的树林内找到了一位受枪伤的女子,恰巧和现场女性身材一致,都穿了晚装。交火点到树林路上,我们发现了匕首等凶器,还有被抛弃的蝴蝶面具。通过人证和物证,可以说明叶澜就是出现在交火中的晚装女性。”
曹云道:“身材一致?有证据吗?”
司马落道:“曹律师应该有看见拍摄的蝴蝶面具女照片。”
曹云回到辩护席,陆一航把一张纸给曹云,曹云让他把照片发到电视上,曹云看照片好一会:“请问照片哪里来的?”
司马落回答:“是和鬣狗交火的团伙提供的。”
曹云转向法官,道:“法官大人,我怀疑检方做伪证。我要求检方提供照片的来源,说明,时间,和拍摄照片的原因与情况。”
司马落道:“曹律师,不要来这一套。此案不公开审理,就是因为可以说明白。和鬣狗交火的是CA人员,他们在东唐活动获得了高层一定程度的认可,在东唐范围内有一定的行动权。不过由于其使用枪械,目前行动五人暂时被扣押。他们不仅提供了照片,也将被他们抓获的伪装成西斯的人质交给我们处理。这是许可书和高检开具的证明。”
司马落将复印件送给法官,陪审团和辩护席。
法官道:“辩方,照片认可。因涉及其他问题,不要追问相关情况。”
曹云道:“好的……控方,看照片只是一个人的照片,她就是站在那里,我没看见有凶器,也没看见别的。根据我委托人的说明,她当时确实是进入了草莓大棚,就想去采摘一点草莓。突然听见了枪响,她就没命的跑。”
司马落道:“她就是她,只有一名女性。”
“我不这么认为。”曹云打个响指,陆一航放地形俯视图,上面标注的很清楚。叶澜被发现地点,交火地点,叶澜血迹开始地点。
曹云走到证人身边问道:“交火点有错吗?”
证人回答:“没有,这是一条三岔口,我们在路的左右两边草丛。对方在稍高处的乱石堆中。”
曹云问:“控方,血迹地点有错吗?”
司马落看了一会:“没错。”
曹云问:“证人,交火后,蝴蝶面具女子什么情况?”
证人想了一会:“她隐藏在三岔口西面的低洼处,那边有很多石头。交火后没有看见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