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山杏道:“王侠死亡时间是十点五十分到十一点之间,如果证实徐父十一点零五分在观察包租婆打麻将,就代表徐父不太可能杀人。”
曹云点头。
“那……”高山杏不理解:“这不是客观说明徐父没杀人吗?”
曹云道:“恰恰相反,我因为这点才不相信他。他是一名二进宫人员,他是有经验的人。但为什么他没有发现这个证据能救他呢?一个被判了死刑的人,肯定会一直在琢磨,到底有什么能证明自己的清白,我难以想像他没有想到这个细节。”
高山杏有些理解:“你意思是徐父留住这个细节,为了申诉?”
曹云道:“不,申诉怎么也比不上一审。我认为这个证据是假的。”
高山杏又不理解了。
曹云道:“假设徐父说了真话,在被捕后不可能没想到这点,因为警方和检方无论在审讯还是庭审上,重点就是徐父半小时去哪了。假设徐父当时说自己去踩点,并且看见包租婆十一点零五分回家。那么这件事是可以求证的。毕竟是刚入冬,下雨,第一次降温的第二天,正常人总会有点印象。”
曹云:“现在说出来呢?事情已经过了快一年,我保证包租婆不记得当天自己是几点回家。”
高山杏道:“这样一来就无法求证,帮不上他了。”
曹云道:“假设他是凶手,他有两个想法,一个想法,这会成为自己申诉的重要理由,司法对极刑是非常重视的,这个证据足够推翻徐父杀人的事实,司法一定会慎重调查,一来一回不知道要多久。在这种存疑,其本人又始终不认罪的情况下,上面未必敢签字处死。很有可能就这么一直拖着。还有一个想法,案子拖延时间越长,越容易成为公众焦点,越容易引起大律师的注意。诸如我这类律师,如果得到这个信息,我会通过暗示的手段,将想法植入包租婆的脑中。”
曹云:“徐父观察了妇女两周,我信,他完全可以先暗示我。他知道包租婆在冬季降温第一天,也就是案发前一天的穿着,那天包租婆是十一点零五分回家。我在信任他的基础上,询问混淆一下概念,妇女模模糊糊印象觉得我说的是真的。我肯定有办法说服妇女出庭作证,他就很可能翻案。”
高山杏道:“我有个疑问,王侠损失了多少钱?”
曹云道:“三万多的现金。”
“这么多?”
曹云道:“这也是我怀疑徐父有预谋的原因。根据员工所说,王侠在当天下午五点去银行取了三万元,这钱是明天交一季度房租用的。王家鱼汤的房东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儿孙移民新西兰,他本人只有存折,连卡都没有。他有四个店面,每次都是一季度收租一次,然后马上去银行把钱存入存折。徐父每一天或者是隔一天都会在十点半左右给王家鱼汤送鱼,并且会帮忙杀鱼。他是有可能得知这个信息的。”
高山杏摇头:“我不理解,三万多值得杀人吗?徐父正常工作,两个月赚三万还是有的。”
“卖鱼的利润有两个月三万,但是要交租的,我了解过,徐父的摊位每个月要交七千的摊位费。鱼肉摊位比其他摊位更贵,七千已经算是很照顾了。徐父每个月也就赚七千左右。正常生活花销两千,每周会找一次女人,需要一两千。另外徐娜才大二,课业比较重,每个月徐父会给徐娜一千元的生活费。”徐娜十八岁后福利院就不再贴补生活费,她是通过学前贷款进的大学。
曹云道:“我从徐父的描述来看,他厌恶这份工作的一个原因是很苦,还有一个原因是存不起钱来。”存钱如同打怪升级,银行余额慢慢增加,是人努力工作的源动力。
曹云:“此外,我认为徐父是想偷钱,而不是杀人。我整理下我的想法,徐父提前几天知道王侠要交租,然后他想到了一个不在场证据,也就是包租婆。案发当天,他偷钱,结果被王侠发现,双方发生争执,不知道什么原因,恼火之下就把王侠杀了。请注意,徐父第一次坐牢,是入室盗窃伤人。第二次坐牢,入室盗窃携带凶器。也就是说,徐父是有伤人的心理准备的。”
曹云:“徐父想法,偷钱之后,警察很快会找上门,他会把钱藏起来。警察不至于为了三万块全面搜查,拿人拿赃,他只要能扛住讯问,加上包租婆作证,没有问题。风声过后,把钱拿出来,加上自己日常有收入,很容易洗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