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位证人隶属富豪大酒店的PA,按照规矩先说明自己的名字和在酒店内的岗位。
曹云问:“证人,你本来的工作岗位是专属三楼男洗手间的PA?”
证人:“是的。”
曹云问:“那案发当天为什么是阿强在三楼宴会厅你的岗位呢?”
证人回答:“阿强是新员工,人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和我关系还可以。案发当天前一天下班时候,他问我能不能换个班。我就问为什么,他说他很喜欢白茹,希望明天可以见到一次真人。”
曹云问:“你同意了?”
证人回答:“没有人愿意守住洗手间上班,这个岗位有个好处,能收到小费,有时候比一天工资高上几倍。三楼是包场宴会厅,宴会厅不仅人多,卫生多,而且基本没有小费。还不如餐厅,餐厅客人较少,工作轻松,小费也比较多,我对明星没有兴趣,当然换了。”
曹云问:“阿强,也就是被告他是第几次找你换班。”
“第一次。”
曹云再问:“阿强从来没在三楼宴会厅上过班?”
“是的。”
曹云问:“阿强对三楼的仓库并不熟悉?”
“是的。”
曹云问:“假设是一个没去过三楼仓库的人,能在短时间内找到洗手液的位置吗?”
证人回答:“不难,因为洗手液和擦手纸都是高耗品,特别是宴会这种情况,人多用的也就厉害。所以洗手液和擦手纸都摆放在仓库进门直接可以看见的架子上。”
检控官忍不住问:“辩护律师,你是不是在浪费大家时间?”你在证明阿强有充足时间拿洗手液回洗手间杀人。
曹云对检控官一笑,继续问:“如果当天你没和阿强换班,你在多久时间内找到洗手液?”
证人回答:“很难,我估计最少要几分钟时间。”
曹云惊讶问:“你刚才说洗手液放的位置很明显,而且你还是三楼的专职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