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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必输之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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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一年年的过去,夏令营也时常爆出丑闻,比如体罚孩子,在烈日下站立两个小时,另外,还日常使用抗焦虑药和抗抑郁药,同时使用电疗方式对不服从管理的孩子进行专门治疗。

由于父母都签订了全权委托合约,虽然社会上颇有争议,但是羊信夏令营一直在开办。日川本人也始终是羊信夏令营的最高组织者和负责人。

三年前,一名男生上吊自尽,男生的家长将夏令营告上了法庭,经过长达四个月的审理,原告完败。庭审结论,夏令营存在看管不严的主观事实,但情有可原,负20%的责任。最终庭外和解,羊信夏令营在只承认看管不严的过错情况下,赔偿男生家属三十万元。

去年暑假期间,一名女生在羊信夏令营上吊自尽,女生的母亲表示会追究杀人凶手日川的责任,但是一审二审全部败诉,这次法庭认为夏令营已经尽到了看守责任,是女生用各种欺骗的方式找到自杀的机会。羊信夏令营同意按照标准赔偿三十万元,但被女生的母亲拒绝。

女生的母亲这半年来一直在寻找能帮自己打官司的律师,不仅由于三年前有判决在先,而且法庭已经裁定女生母亲败诉,所以一直没有律师愿意接这个案件。当然,最主要原因是,母亲是位单身母亲,工薪阶层,无力支付高额的诉讼和律师费用。反观羊信夏令营,其常年合作伙伴为东唐著名的大律师令狐兰。大律师令狐兰拥有自己的律师所,主律师只有她一人,她的三名法律助理全部是办案经验超过十年的律师。虽然人不多,但是令狐律师所是公认精英律师所。

曹云道:“我在高岩市考律师证的时候,看过羊信案的全部庭审记录,可以说滴水不漏。对方没有钻空子,完全是用光明正大的法律打死了原告。原告的律师也不错,一个缺口打不开,就换一个缺口,在我看来是刀刀致命,但是令狐在法庭上早有准备,将原告律师的每一刀都轻轻化解。并且理直气壮。”

“怎么可能?”高山杏道:“乱用药物,电疗,体罚……怎么可能会败诉?我不相信夏令营曾经的几千名学员,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作证。现在是一名十四岁的女孩死了,她找任何可能的机会去自杀,可见她绝望到什么程度。而这样的夏令营还在开办,每年都有愚蠢的父母花费高价,将自己的孩子送到夏令营中。我一定要接这个官司,谁和我去。”

云隐拍掌:“说的好,人间正道是沧桑,我和你去。”

魏君低头道:“我也想去听听,我听说过这个案子,但是不了解实情。”

曹云劝说道:“杏子,冷静,现在律师所慢慢在复苏,只要我们抓住机会,接受一些商业上的法律委托,高山律师所就迟早会回到当年的辉煌。现在我们没有本钱去接这个案子。”

高山杏道:“之前你说的,律师所已经没有什么可以输的。”

曹云道:“可是我们现在有一定资本了,凭借上一个案件,我们可以向中小型商业公司兜售自己。经过时间和业绩的沉淀,慢慢的上升到一家著名的商业律师所。”

高山杏道:“我已经想过了,之前委托者告的是间接谋杀,最终败诉。我们要控告对方非正规治疗……我们走吧。”

“你有没有听我说?喂……”曹云只能看着云隐和魏君快步跟上高山杏。

陆一航道:“曹律师,高律师明知败,还要战,这就是一种勇气,我们应该支持她。”

曹云看陆一航:“你认为高律师纯粹是为了正义?”

“当然,我能感觉到。”

“我去喝一杯,律师所先麻烦你。”曹云头疼。什么正义?这次败诉,必然把自己刚赢回来的一点筹码全部扔掉。不会输?不会输才怪、曹云已经说的很清楚,羊信案是被当了法庭经典案例,都快成为官方教材了。如果会赢,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法律人士一面倒的佩服令狐兰呢?诸如曹云这类人,面对令狐兰的庭辩,钻死了牛角尖都钻不出一个洞来。

踏马,不能输,否则自己又要白手起家了。既然阻止不了高山杏,要么就干掉高山杏,要么就干掉令狐兰和日川。

思来想去,还是杀掉高山杏会比较靠谱一些。

“寒子,心情怎么样……我也一般,出来喝一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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