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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白马受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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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驾!驾!”

在一片碧绿的草原上,出现了一道非常奇特的景色,草原上有几个人正在骑马飞奔,为首的正是一匹非常神俊的马儿,神奇的是这匹马儿的颜色是亮金色的。

后面是一匹浑身青色的高头大马,看着也是神俊异常,在后面则是一匹纯白的没有一丝杂色的白马,而且骑马的人也是一位非常漂亮的美女。之后还有三位牧民骑着自己的马儿奔跑,速度一点也不慢。

后面还有一个四轮的摩托,由一个年轻人骑着,还带着一位中年妇女。

这样的情况虽说看着壮观,但还不算奇特,奇特的是在他们后面还有很多人开着车有的骑着摩托,正在追赶他们。

这些人正是李轩他们,李轩的金光飞电带头,一群人骑着马儿畅快的在草原上飞奔,至于后面追赶的粉丝们,他们也看到了,不过也不好打扰,毕竟这里属于公共区域,只要不打扰到他们就行了。

李轩示意金光飞电慢慢降下速度,紧接着他就听到了王安赶马的声音。

“驾驾!”

李轩扭头看向王安,然后笑着说道:“王叔,看来这几年办公室坐时间长了,但你骑马的技术也并没有落下啊。”

王安闻言笑着说道:“当然,等这次之后,我就在北京找一个俱乐部,然后把黑风千里驹带回北京去,这匹马真是不错啊,虽说除了在血统上面不能跟纯血马这样的存在相比,但不管是体型还是速度上来说,都是顶级的,最重要的是,这是我骑过速度最快的马儿的,也是我见过性格最温和的马儿。”

黑风千里驹可能也是听到王安的夸奖,居然鸣叫了一声,然后奔跑的速度更快了。

黑风千里驹的确是不可多得的马儿,虽说现在的时代,马儿很看重血统和基因,但不可否认的是,现在的马儿大部分都是杂交的产物,除了欧洲的安达卢西亚马,也就是以前的西班牙马,还有阿拉伯马和汗血马,剩下的马儿也就只有中国的河曲马还有蒙古马历史血统最长了。

河曲马以前叫做吐谷浑马,最少有上千年的历史了,是中国三大名马之一,而且还是世界上唯一一种可以在海拔五千米以上的高原如履平地的马儿,可以适应所有地方的气候,非常厉害。也有人说秦始皇兵马俑里面的陶马原型就是河曲马,可行而知河曲马的历史。而蒙古马,自然不用多说,当初跟随成吉思汗一路打到欧洲,自然不是盖的。

而至于如今世界上大部分的马儿,尤其是西方的高头大马,基本上都是在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左右才成型的,而且大部分都是混血杂交的产物,而安达卢西亚马,这个欧洲马种历史最长的存在,到现在也只有五百年左右的历史而已。

李轩看着王安坐下的个黑风千里驹,不得不说,特肯选马的技术不是盖的,整个马儿的形体上面不仅非常神俊矫健,而且高昂的脖颈和头颅,还有微微隆起的鼻梁,这样的头部形状,是典型古代中描述好马的兔头形象。

此时塔基和特肯他们也慢慢追上了李轩他们,特肯对着李轩和王安说道:“朋友,你们的速度都不错啊。”

李轩这时候说道:“不过论骑术,我们两个还是不如特肯先生你啊。”

特肯闻言笑着说道:“这只是长时间骑马的经验而已,你们如果骑马的时间也像我这么多,也会拥有不下于我的骑术,骑马最重要的就是节奏,要想让身下的马儿跑的更快,更轻松,马儿背上的骑手也更省力气,节奏是最重要的,只要掌握了这个节奏,熟练之后就会拥有人们常说的人马合一。”

李轩闻言点点头说:“受教了。”

特肯说的的确非常有道理,节奏是马儿和骑手配合的关键因素,如果节奏配合不好,那么马儿奔跑的就会非常吃力,毕竟马背上驮着一个人,而骑马对于骑手来说也是一个体力活,如果节奏掌握不好,同样会更加耗费体力。这样不仅马儿和骑手都非常吃力,容易出现危险之外,还会非常伤身体。

此时李轩和王安还有特肯他们已经开始慢慢减速了,因为距离牧马河已经不远了,李轩已经可以看到牧马河的轮廓了。

还有就是在等王磊,在草原上,其实马儿的奔跑速度是比汽车和摩托要快的,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里不是混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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