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东平刚出去,陈丽君和冯美琪又来了。
“你俩怎么一起来了?”
沈辉一边让座,一边笑着问。
陈丽君不分管法务,两人却一起进来,确实让他挺纳闷。
“有件事要给沈总汇报。”
陈丽君笑着说,将一份文件递给沈辉:“沈总先看下这个。”
分管副总和各部门经理不走正常流程,直接到办公室来汇报工作,那肯定是要汇报的工作没经过讨论,会产生争议,所以才会直接过来汇报。
文件是一份补充性质的劳动协议。
沈辉看了一遍,合上文件问:“你怎么考虑的?”
陈丽君说:“是冯经理提出来的,我也觉得有必要,虽然沈总关怀员工,我也相信有了这么好的福利待遇,公司的员工肯定不会为了一点小事闹什么纠纷,但这只是我认为,有点太一厢情愿了。这几年劳动纠纷案越来越多,有些人你让他得到的再多,一旦出现自身利益受损,也会毫产犹豫的反咬你一口,不管从人性还是法律角度,我觉得补充完善一下我们的劳动协议很有必要,至少在出现问题时公司不会过于被动令人窝火。”
沈辉问道:“符合法律和国家政策吗?”
冯美琪道:“将员工同等价值的劳动所得之外的收入划分为公司的额外补偿,在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只要不是刚开始就怀有在离职后敲诈公司的想法,也没人会抵触的。”
沈辉考虑了下,说:“那就这么办吧!”
这个问题他之前没考虑过,经两人这么一说,才觉得确实有必要。
沈辉没从事过人事行政和法务工作,对管理的认识也大多来自于央企那一套,不可能每个专业管理口都能考虑的面面俱到,难免会有所疏漏。
好在挖过来的这些管理人员都很有敬业精神,不像前单位那些推一下动一下,好多事情他想不到,这些各有所长的手下们就会提前考虑,给出解决方案。
这一点就挺好。
其实话说回来,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人性这东西不能琢磨,都说升米恩斗米仇,就算他再怎么对员工好,万一哪天有人犯了错被辞退,谁敢保证被辞退的人不会反过来告公司?
这些事情及早预防是对的。
陈丽君和冯美琪离开之后,沈辉又在办公室接见了三个创业团队,赶到外汇投资部时欧洲盘已经开盘交易,郭旭民和一干手下早就等候多时。
三个创业团队是前阵子风险投资部挑选出来的三个投资项目,一直等沈辉接见,之前忙的没顾上,在彭贵峰第三次请示后,沈辉只得挤出半个小时见了下三个创业团队负责人。
每人给了十分钟讲解创业的思路,沈辉只听不说,不发一言。
听完后靠直觉判断,结果没一个靠谱的。
感觉很不妙,直接pass掉。
彭贵峰是什么心情沈辉不知道,也不想理会,搞风投就这样,收益大,风险也大,特别是这种初创期的小团队,真正成长起来的概率太小了。
不是谁都能在种子期逮到阿里那样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