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莱美奖是美利坚最具权威的关于音乐的奖项,被称为是美国年度四大娱乐奖项,其他三项分别是电影类的奥斯卡金像奖、电视类的艾美奖、戏剧类的托尼奖。
格莱美奖每年举办一次,根据歌曲的类别不同,每个类别只颁给一首歌曲。
别看每年都有颁奖,但是要知道,每年每个类别起码有成百上千首的新歌发布,而且还要跟往年的老歌竞争,一首歌能够获奖那就是万里挑一的难度。
别说获奖了,就算是能够获得提名,对于音乐人来说也是一种机器高尚的荣誉。
程小风的歌一共也就发布了两首,一首《Aslongasyouloveme》是为了试验发布的,另一首《Myheartwillgoon》是为了拍电影发布的,他还真的没有想过要为了拿什么奖之类的,毕竟奖项不如赚钱来得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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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这届格莱美奖的举办地就在洛杉矶斯台普斯中心举行。
此时的举办方也正在为《Myheartwillgoon》是否能够获奖而争论不休。
“我不同意《Myheartwillgoon》可以获奖,不是我看不上这首歌,相反,这首歌非常好,但是这首歌曲的创作者程小风毕竟只是一个新人,他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以后给他颁奖的机会多得是,我们应该把机会让给比伯或者霉霉。”
“是啊,比伯和霉霉都算是音乐界的老人了,比起程小风来说,应该是更有资历的,他们两个等格莱美奖等了很多年了。”
“而且,格莱美这样的殿堂级奖项,应该颁给在音乐界矜矜业业付出的音乐人,而他程小风,他只是兼职创作,你看他又是写,又是拍电影的,很长时间没有发布新歌了,我觉得给他个入围意思意思就行了,没必要真给他颁奖。”
“我不同意,格莱美奖设立的意义,就是要在目前没有获奖的歌曲中找到最好的,现在《Myheartwillgoon》这首歌,无论是音乐本身的造诣,还是它的意境上来说,都是最好的。”
“我也不同意,虽然音乐和意境都非常好,但是这首歌有一个重大的缺陷,那就是它的伴奏是用吉他演奏的,而这首歌,最适合它的伴奏是钢琴伴奏...”
几大音乐界资历极深的学者教授顿时又陷入了无尽的争吵中。
很显然,大家对于程小风的这首歌能够入围是没有任何意见的,但是这首歌能不能获奖,却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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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后。
晚上,洛杉矶斯台普斯中心灯光璀璨,最新一届格莱美颁奖典礼正在这里举办。
斯台普斯中心的场馆门口是一条长长的红毯,红毯两旁是无数的记者和摄像机,照相机,灯光道具。
一辆辆高档豪华轿车停在红毯面前,车里下来的人皆是穿着名贵定制西装和高档晚礼服的各界名流。
程小风也来了,不过他没有豪车,也没有司机,所以他直接就开着自己的白色丰田皮卡就过来了。
不过他没有开到红毯那边,因为开到红毯那边,自己要是下来了,那这就没人开走了,好吧,他开到了场馆外面的停车场里面,然后走了过来。
至于穿着,他也就穿了短袖和牛仔裤。他不是没听说过出席盛大活动要穿晚礼服什么的,只是这洛杉矶的天气实在是太热了。
要是穿西装晚礼服什么的,得热死啊,这一世都重生了,他要活得洒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