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交流合作的平台。
说一千道一万,其实许多好莱坞的电影人愿意拍摄中国题材的电影,看重的是中国日益增长的电影市场。
同理,这种合作在客观上也有助于中国电影人熟悉美国电影人的眼光和思路,也有助于华语电影开拓进入美国市场。
只不过,内地的电影人不争气。
其实,很多真正优秀的华语电影并没有进入美国市场,与代理商宣传不够有很大关系。
好比《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部电影,是由日本公司代理发行。
坑爹的是,这片事先未做充分宣传。
上映两周后,代理公司才拉来一卡车宣传品和小礼品。
没有好的代理公司,华语电影很难打开市场。
因为,放映前的宣传很重要。
华语片要寻找强力的发行代理公司,用最快的速度、最好的宣传方式推广中国的好电影。
否则一提中国电影,美国人想到的总是功夫片。
根据统计,在诸多华裔聚集区内的影院上映的华语片的目标观众一直都明确定位为华人,所选影片都是适合华人欣赏口味的,但实际上,观众有65%是非华裔人士。
这说明,华语片在北美并不是没有市场。
只是许多美国电影发行公司购买华语电影的版权后,并不是为了在电影院里放映,而是根据故事情节去重拍,或者制成DVD出售,因此不大可能全力宣传推广。
一般情况下,对于打算上映的电影,发行公司在选片时主要看导演的名气,如张一谋、陈恺歌等大牌导演的电影较受欢迎。
而比较受欢迎,只是代表着是否有发行公司代理发行,并不代表着是否尽心宣传。
比如《满城尽带黄金甲》在北美上映时,就被宣发坑了。
幸好张一谋的名气够大,再加上又有巩莉主演,斩获了656W票房。
如果宣发有所保证,再加上上映的院线够多,千万美金也不是不可能。
奈何,被代理发行公司坑了。
相比之下,合拍片《功夫之王》就不一样,不仅宣发到位,上映首周甚至登陆北美3151家影院。
奈何这片是真不行,收官只斩获5200W美金的票房。
相对于美国,其实国内同样对进口片有着限制,甚至限制的更为厉害。
1994年以前,国内引进的电影,会以20000美元的价格买断,电影片方无法分享票房收益。
1995年,国内才首次采用国际通行的分账方式,允许每年有10部外国电影参与国内的票房分账,但分账比例仅有13%,远低于正常情况下所能够获得的40%-50%的比例。
1999年,国内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对外承诺,将在加入WTO后放宽分账电影进口配额。
2001年,分账片进口配额扩大到20部。
这一数字在2012达成的谅解备忘录中增加到34部,同时分账比例也从13%提升到25%。
不过,由于国内电影市场越来越大,外国片方自然也更希望中国能够取消对于电影的贸易保护。
于是,2017年原本的谅解备忘录到期后,好莱坞正是以此目标来和国内谈判的,只是并没有成功。
虽说华语片只要找到发行代理商就能进入北美市场,而国内却重重限制进口电影,明显不对等。
其实,此举不仅是限制外国电影空手捞金,也是对国内电影行业的保护。
如果同等美国那边只要找到发行代理商就能进入国内市场,那么以好莱坞电影的能量.国内的电影行业瞬间会被击穿,不仅发展不起来,甚至会沦为好莱坞电影收割票房的鱼塘。
在这一方面,不仅中国对外国电影进入国内市场有所限制,其实韩国亦是如此。
正是韩国电影人的努力,遏制住了好莱坞电影肆意进入韩国市场,韩国的影视圈才能发展起来。
只是,十多年后,韩国电影人的努力最终还是化为泡影,整个影视市场慢慢沦为好莱坞的附庸。
简而言(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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