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
“那是当然,爷叔说,别人开的是皮包公司,我也是一样,不过我的皮包比别人大,是和平饭店。”
阿宝骄傲的挺直了自己的脊梁。
“那苗头呢?”
李承显捕捉到了阿宝话中派头、噱头、苗头中只讲了派头和噱头,没有讲苗头,于是不解的询问道。
“在钱包这里。”
说着,阿宝得意的拿出了爷叔送给自己的皮夹子,展示给苟四季和李承显展示。
“一个男人应该有三个钱包,第一个就是我实际上有多少钱,第二个就是我的信用,也就是我能调动别人钱包里多少钱,第三个就是人家认为我有多少钱。”
阿宝拿出爷叔教给自己的话向苟四季和李承显说道。
这兴奋的样子像极了小学里获得老师表扬的学生。
“所以说苗头呢?”
李承显没有理解阿宝话里的意思,再次追问道。
“苗头在我这里。”
苟四季有些无语的说道。
“啊?”
李承显更懵了。
什么意思?
“他话中的调动别人的资金不就是在说我的资金吗?”
苟四季翻了个白眼。
好家伙,再一再二不再三。
阿宝变成宝总之后还是惦记着我的钱呢。
“嗯~~~”
阿宝有些尴尬地挠起了自己的头。
确实是这样的。
阿宝一点反驳的机会都没有。
“你想要我的钱也不是不行。先说说是怎样又惦记上我了。”
苟四季有些无奈,自己像是这么好借钱的样子吗?
前面也就算了,在阿宝刚刚拜师的时候,一穷二白。
能找了借钱的人就两个,一个是阿宝的发小陶陶。
但陶陶更穷,钱都是还未过门的媳妇的,如果借的话,在家里的地位就更低了。
第二个就是自己了。
很明显,苟四季更有钱,能在80年代开微机店的,哪个是没钱的。
但有钱又是朋友也不能这样常借呀,这都不是借了,干脆叫包养的了。
“爷叔叫我来的。”
阿宝尴尬的笑了笑。
“爷叔说你一定有钱,而且一定会借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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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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