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两天,他带着王乐把大街小巷走了个遍,可这么大地方,找个人犹如大海捞针。
两天过去,岳宵回到梅园,她打定主意,下午要是再找不到,就直接借用梁旗月的兵力,把这座城翻过去,也得找到。
“岳大小姐,您来了!”之前告诉她红玫瑰没来梅园的伙计热情洋溢的给她倒茶。
岳宵换了一身长褂子,没戴帽子,把头发扎成小揪,一举一动,洒脱自成,端的眉清目秀少年郎。
伙计给王乐倒茶的时候,眼光有意无意往他身上瞟,见他没反应,又收回视线。
岳宵看在眼里,拿起杯子转了一圈,“你们认识?”
王乐没说话,伙计抢在他前头,讪笑道,“哪能啊,公子看着富贵逼人,我怎么高攀得上。”
他说完,岳宵突然闷哼一声,手里的杯子没拿稳,坠落到桌子上,杯口刚好对准伙计。
岳宵故作惊讶,红唇微张,美眸波光闪烁,“不好意思,我没留神,烫着没有?”
她紧盯着伙计的一举一动,想从他表情看出点端倪。
王乐的打扮很低调,跟学堂里的学生没什么不同,能一眼看穿他富贵,这就扯了。
“嗐,岳大小姐不用介怀,两三滴水而已,小的没那么讲究。”
伙计倒是无所谓,随手拿肩膀的毛巾拍了拍身上的衣服,拱手说,“小的还得去给别处倒茶,有事叫一声,小的马上过来。”
动作行云流水,像是处理过无数次这种情况,岳宵盯着他在梅园里穿梭,始终觉得不对劲。
“就、就是他……”王乐手在发抖,杯子里的水洒了一桌子,“他放毛巾那边的脖子上有个胎记。”
刚开始没注意,一拿下来,他就看见了。
岳宵立刻站起来,还没走,那个伙计突然闪到她面前,嘴角阴森,手在自己胸口摸着什么东西。
刹那间,岳宵反应过来,动作迅速的拔出枪,几乎是同时,伙计那把枪也对准了她。
“啊!”梅园里的客人惊叫起来,四处逃窜,经过上一次刺杀之后,本就客流惨淡,几秒钟后,屋里就空荡荡了,就连王乐,也不见了踪影。
“隐藏的够深。”岳宵面不改色,好似自己面对的不是一把枪。
伙计也很镇定,知道她不敢贸然开枪,大厅里没了人,也就跟她闲扯起来,“岳大小姐是聪明人,聪明人不该管闲事。”
“可惜,我已经管了。”
“你们的目标是我,何必那么麻烦,放了红玫瑰。”
岳宵侧着身子,漫不经心的偏移了一点位置。
伙计以为她年纪小站不稳,完全没把这个小偏移放在心上。
谁知道下一秒,她突然扣动扳机,伙计心一慌,仅几秒只差射击。
“砰!”
“砰——”
两声枪响,犹如平地起雷,屋顶上的鸟被惊得四处飞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