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第一次看见殷修之没有掩饰的悲伤,在往常,这个男孩只是淡淡的,没有任何情绪。从后视镜里望不到他脸上的表情,尽管如此,他还是从刚刚那句话里听到了颤抖的声线。
也许真的发生了大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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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医院高级病房内。
“对不起董事长,董事长夫人她…警察现在已经到现场了,但并没有新的进展”邢助跪在地上,而站在他面前的人,是一手遮天叱咤风云的殷仲天。
“查!继续给我查,我就不信掘地三尺,找不到一个肇事逃逸的,警察那边不管,我他妈在宜山市一定得找到这个人把他千刀万剐!!”
殷仲天已经一天没睡,他接到警局电话的时候,本还以为自己的手下惹了什么乱子,根本没打算搭理。
可当听见宋暮帆这三个字的时候,他就已经不能正常的思考了,下午宋暮帆出去的时候给他打了个电话,只记得她急急忙忙的和他说:老公,土地工程那里出了点问题,我们新规划的药剂厂可能要转移阵地,这片地不适合做化工,我现在去看看。说完,她急忙挂了电话。再见面时,阴阳两隔。
赶到医院时,只看见护士推着宋暮帆出来,那一袭白布盖着的不是一个女人,准确来说,已经不能比喻她是个女人,对殷仲天来说,这是他的心,是瞬间枯萎的心。
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殷仲天的眼睛却在今天哭肿了,也因为熬夜的关系,他的眼袋乌青着,血丝像荆棘般布满了他的眼球。这是陪伴他度过太多大起大落的女人,这是为了他孕育出一个生命的女人。他在外人面前多么冷血无情,这殷仲天是什么人?是一个人面对着异国他乡却能杀死缅甸囚徒的嗜血狂狼,从政治家的刀刃上走来的商业大亨,而在此刻,在他也无法逆转乾坤的此刻!他也显得有些格外孱弱,死亡面前,原来人可以这么的渺小,这是他第一次尝到了众生平等的滋味。
殷修之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幅情景。他的父亲瘫软在陪护椅上,身后一群穿着黑衣西装的保镖和邢助跪在地上默不成声。
“爸…”殷修之瞬间泛红了眼眶。
“修之,跪下。”殷仲天虽然哽咽了很久,张开嘴时有一些哑,但声音仍然浑厚有力。
这一刻,在这个平凡无奇的日子里,死神带走了一个女人,无论这辈子再享多少荣华富贵,在死神的面前,人们总会是多么的不堪一击,谁也逃不掉,谁也无法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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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挂钟在凌晨的四点半显得有些许诡异,潮湿的空气充满了整个房间,红色的旧日历上印着劣质的送财童子,今天是14号,宜祭拜。
“老江!我撞了人,我撞了人…”许立新哆嗦着嘴唇,他的眼睛瞪的很大,脖子黑红黑红的,汗水浸湿了他的内衣领,连手指把劣质的沙发抠出内芯都没发现。如果说殷仲天是瘫坐在那里,许立新就是整个人仿佛像一个摇摆木马,他从事故现场一路狂飙回家,从拖鞋开始心跳就没有慢下来过。
本在熟睡的江茂突然被急切的电话铃声吵醒,听到许立新的话后还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做梦,这太荒谬了。
“许立新你抓紧去自首!”江茂吼道,差点忘记了隔壁的房间里还熟睡着他的宝贝女儿,立马压低了声音。电话那头的许立新在啜泣,老式挂钟的分针走时清晰的响亮在电话的听筒里,显得格外刺耳,仿佛这一刻,在许立新的人生里亮起了一道死亡倒计时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