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宣瞬间抓起拿把短斧,朝着韩宪被按在桌上的双手狠狠砍去!
“不!!!元伯救我!!”韩宪彻底慌了,双眼圆瞪着,眼珠子都快挤出眼眶,惊恐尖叫。
他从始至终没有想到,方宣出手会如此果决狠辣!
更没有想到入境了几十年的元伯,竟然会一招就败在不过十八岁的方宣手中!
嘭!
一道寒光从闪过,鲜血飞溅而起!
韩宪两只手掌从手腕处,被这一斧无比干净利落的斩断!
甚至这一斧的力道之大,连带着将那张重达千斤的实木圆桌,都劈成了两半!
“啊——!!!”
韩宪眼球暴凸而出,整个人勾着腰子,发出痛苦惨叫,剧烈挣扎。
那将韩宪按住的褚冲和水猴子,都被震得退开。
噗!
一名负责倒茶的小茶童,猛地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电光火石间冲到韩宪的后背,一刀瞬间狠狠刺入!
原本还在痛苦挣扎的韩宪,身躯软倒下去,逐渐没了声息。
那名小茶童拍了拍手,仰起脸朝着方宣扬起一抹笑容。
“方爷,你给我的刀太大不好用,我用这把小刀捅的算不算啊?”
这一切不过电光火石间完成!
当元伯反应过来的时候,韩宪整个人已经软倒在了地上,鲜血从他后背的伤口泛出,化作一滩血泊。
“方宣!!!”
刹那间,元伯睚眦欲裂,震怒到了极点。
PS:
关于前文‘第二十七章这个世界上,总有人不知死活’修改
修改内容:南堂泼皮给东堂造成的损失,由五万两改成三千两。
老醉之前写到这里的时候,的确脑子一热顺手就写了,不太严谨。
后来经提醒就去查阅了大量资料,如《明史》、《宋史食货志》、《续资治通鉴》、《宋朝社会经济研究》等等,资料太多,就不在这里细说了。
但就说辫子朝那位十全老人时期,捐一个道台需一万三千一百二十两银子=花270万就可以买个五品官员当当。
由此可知,十万两银子对于一些损毁酒楼客栈的损失来说,有多么夸张。
再说以辫子朝为例,哪怕是知府那样的大贪官,才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说法。
而一个县城的城区之一,别说只是砸抢,恐怕全部重新建一遍,也是要不得十万两白银的。
望各位大才见怪不怪,少些与老醉这等粗人计较,拜托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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