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
丁简被吓了一大跳,这么大的狗,得亏它的目标是袋子,这要是直接给他一口,还不得把小腿给咬断喽?
“大熊,你干吗?把东西放下,那些山货已经卖给人家啦!”
没待丁简做出其他的反应,刚刚的那个年轻人便急步跑了过来,一边跑一边喝止黑狗,还连声的给丁简道歉:“对不起呀,大哥,这是我的狗。它刚才没看见咱俩交易,以为是有人抢货呢!”
别说,听到他的喝斥声后,那名为“大熊”的黑狗就仿佛听懂了似的,立马松开了袋子,还夹着尾巴跑到了年轻人的身后。
虽然也“哼哼”了几声,但丁简能感觉得出,它明显没有了之前的敌意,一双狗眼中,还流露出了……羞怯的意思。
这尼玛还是狗吗?
丁简大愕,生在农村的他,家里也养过狗,更是没少见过狗,却从没有见过这么聪明的。要说他小时养过的那条大黄狗,就很通人性,看家护院,甚至还能跑到学校门口,等他放学。但跟这条黑狗一比,体形什么的不说,单是目光中的那份灵性就大为不如。
“没事!兄弟,这狗……是什么品种的?不是普通的土狗吧?”
土狗,也叫中华田园犬,曾经丁简养过的大黄便是华夏土生土长的土著犬,可这眼这么黑狗,明显带着些“狼犬”的特征,无论是体型还是立耳等。
“是的,大熊的母亲是我们林区特有的黑狼犬,它的父亲具体是什么犬种就不清楚了。我爷爷说很有可能是山上的野狼。”
年轻人的性格有些腼腆,丁简能理解。出身贫寒的孩子,在大学时期多是这样,与那些家境富庶的子弟相比缺了些自信,也算是一种自我保护。
这个带着眼镜的年轻人,让他有一种时光倒流的感觉。那时候的他,也曾为了学费……或是所谓的恋爱经费,放下了“面子”,克服心理障碍去站街发广告单,以求能接到个家教的兼职。
“兄弟,你狗……卖不?”
不是无厘头的同情,而是他真看这条大黑狗了。黑狼犬……这犬种听着就很神气不是?至于它的父系是否是山中野狼,那就当个故事,凭添些神秘感也不错!
“什么……呃,对不起,大哥,大熊我养了有五六年啦,读中学时它就陪着我,我把它当……朋友的。”
“呵,一万!”
说出这几个字时,丁简有种“纨绔恶霸”的赶脚,没想到,居然有一天他也会用钱砸人,很粗暴……但也真的很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