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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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雷就是一个普通的人。

王红雷因为制作并出售扑克牌,疯了。

他疯是有原因的,这个原因看似不足以致人疯狂,但情况确实如此。

也有人,大概是他的良心未泯的同学,把他送到医院;那时医院正在搞医护工三合一,谁都敢当医生,谁都敢提起手术刀,所以也没人能给他正经的治疗,他就一直疯了下去。

他白天在镇里晃,晚上倒在地上就睡,靠人施舍给他食物生存。

一晃就是半年。

这天,他疯跑到镇外的一条溪边喝水;他蹲在溪边,用一双疯子的眼睛看着那草、那树和那溪水,傻笑着。

他疯了,他还知道自己疯了,因为他有时候也清醒,但转念一想,自己混成了这样,索性继续疯下去。于是他疯了。

此时,他转头看向溪水上游,手在水里来回拨拉,他觉得这样很有趣。

忽然间,上游处,水是粉色的,草地是黑色的,天是深红的、血红的,这三色充斥了世界,形成他的视野。他拨拉着粉色的水,看着上游的三色在一点处混合,却不交融,像洋人制作的糖果一样,拧成一个螺旋,渐渐牵扯他目光所及的世界。当那个三色螺旋吞吃了半条小溪时,螺旋停止了,从漩涡中心走出一个颜色正常的人,涉水沿着溪向他走来。

当这个人走近,王红雷才看清此人的衣着打扮:他戴着一顶黑色高礼帽,穿着西式衬衫,白色,白的扎眼,裤子挽起了裤腿,同样是黑色的;这是一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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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络腮胡的男人,正用一只手拎着一双皮鞋,另一只手提着一个方形提箱,走向溪水这边,走向王红雷。

王红雷捂住了自己的脸,从指缝中看男人:在他疯狂的思维中,这么做就相当于隐身。当男人走近了,很近了,他盯住了男人拎的皮鞋。

他猛地扑上去,夺过了皮鞋,猫着腰沿溪跑了几步,蹲下了,把皮鞋抱在怀里,看起粉色的溪水。

溪水渐渐变回了原本的清澈透明,草地也变回青翠的样子,但那个男人还在。

他吃了一惊,反应过来自己的皮鞋被人抢走了,他扭头跟着王红雷小跑了几步,看着王红雷蹲下,他走近,弯腰对王红雷说。

“你,还我皮鞋。”

王红雷光哆嗦,不说话。

他很礼貌地换了种说法,“请你还我皮鞋,好吗?”

王红雷瞥了他一眼,不说话。

男人捉摸不透,“那我自己来拿啦。”他也蹲下,想从王红雷怀里抽出皮鞋来,王红雷显然不愿意,“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男人赶紧收回手。

“不拿了不拿了,”他配合的摆摆手;但没有皮鞋,他没法上岸,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男人思考一番,脸上闪烁出金色的光芒,“有了,”他站到溪边,把箱子放在岸上,打开它,从里面拿出一串香蕉,香蕉是橙红的,颜色很好看,就水果而论相当诱人,“我跟你换,我跟你换。”那男人用哄人的语气说,王红雷疯了,所以他看着香蕉——他一辈子没吃过香蕉,甚至不知道世界上有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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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这种水果——点点头。

男人掰下一根,递给他,“皮鞋,”男人和蔼的提醒。

王红雷接过香蕉,抽噎了两声,放进怀里,抽出一只皮鞋给了男人。

他尴尬的笑笑,又掰了一根,“两只都给我。”就这样,男人用两根香蕉换来了本就属于自己的皮鞋。

“呵呵,你别一直蹲在水里,容易着凉。”说完,男人上了岸,在草地上蹭蹭自己沾了水的脚,套上一只皮鞋。

王红雷没有在意,他蹲在溪水里,对着一根香蕉咬了一口,连皮一齐咽进肚子。

男人看见了这一幕;按理说,他完全可以离开了,但他还是提醒王红雷,“剥皮,剥了皮再吃。”

王红雷好像没听见,继续咬着那根香蕉,咀嚼着,皮也没有剩下。

“唉,行吧,你高兴就好。”男人穿好皮鞋,大踏步离开了。

王红雷开始吃第二根香蕉。

他第二根香蕉是剥了皮吃的,因为当他吃完第一根香蕉,就已经不疯了。

也许,并不是他不疯了,只不过是,他根本没有疯过,而香蕉让他意识到了这一点罢了。

或者,他仍是疯的?只是香蕉让他觉得自己不疯了。

谁也不知道,因为那些认为他是疯子的人不会相信他的话,而那些认为他正常的人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王红雷,二十六岁,那时是1969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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