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们村上次把我推进河里的那个小牛,他们家搬离村子的事情,是不是你和村长打的招呼呀?”顾念试探的问道。
南瑾看着她,轻轻点头,“是我让无心去村长家说了一句,怎么?嫌我多管闲事了?”
“当然不是。”顾念连忙否认,“南哥哥是在帮我,怎么会是多管闲事呢!”
而且,如果没有他们被赶出村子这一遭,犯了错还不用受到惩罚,以后不定会嚣张到什么地步呢。
这样一来,让他们吃些苦头,也算是给个教训。
“不是就好。”南瑾转动轮椅,朝着外面走去。
顾念在后面看着他的背影,若有所思。
南瑾玉这个人,看起来高贵优雅,就连偶尔露出的笑意,也给人一种疏离的距离感。
偏偏,对于她,却有求必应。
虽然顾念一直认为他是有所图谋,可是不可否认,迄今为止,占便宜的那个人一直是她,反倒是人家从未对他提出过任何要求。
就连小牛的事情,也是暗中出手,如果不是他们家在外面待不下去闹回来,她或许永远都不知道,是他在背后帮着自己。
聚福斋的烤鸭不愧是全镇最出名的,鸭肉被片成一片一片的,吃起来肥而不腻,皮焦肉嫩。
顾念看着南瑾玉那优雅的用餐动作,期望地问他,“好吃吗?”
“你尝尝。”南瑾挑眉道。
顾念听话的夹了一筷子放到口中,瞬间幸福的眯起了双眼。
口感还算不错,外焦里嫩,这个时代又没有烤箱,做烤鸭可是很考验对于火候把握的。
要说缺点,就是腌制的不够入味儿,应该属于调料上的缺失。
“好吃。”顾念道。
对于顾念来说,虽然赶不上自己的手艺,但是跟平时吃的东西乃是天差地别了。
南瑾玉却放下了筷子,拿起旁边的巾帕擦拭着嘴角,“没有你做的泥巴烧鸡好吃,还有竹筒奶茶和红烧肉。”
顾念抽了抽嘴角,“那不是泥巴烧鸡,那是叫花鸡!”
不过,被人夸赞厨艺,顾念还是有些小自豪的。
她的手艺,也只做给家里人和南瑾玉吃过。
家里人难得吃上一回肉,自然吃什么都好吃。
南瑾玉对于吃食的要求确实极高,但他总是一副淡然的模样,仿佛什么都引不起他的兴趣。
吃饭也是,从来不会反复的去夹同一道菜。
所以,才导致她一直误以为自己的手艺在这个世界很平常。
一旁站着的无心突然道:“为何要叫叫花鸡?”
“当然是因为第一次做出这种鸡的人是叫花子呀,只是后来,被别人熟知以后,又经过不断的改良,才有了现在的做法,还可以在鸡肚子里塞上各种食物,就像我上次塞的米饭和蘑菇,既有米饭的清香,还有鸡肉的味道。”说着,顾念看着南瑾玉道:“原来南哥哥喜欢吃这个呀,看你一直吃的面无表情,我还以为自己厨艺平平呢,既然你喜欢,那下次我再做给你吃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