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守望者》就开始了筹拍工作,当时的编剧还是萨姆-哈姆,而早期盛传罗夏的扮演者会是罗宾-威廉姆斯,但这个剧本经过了多次重写,最终华纳公司搁置了影片的拍摄计划。
2004年,影片再一次准备拍摄,导演、剧本以及各方面都准备就绪,但正当快要开机之时,冒险投资的派拉蒙却决定下船,反悔变卦,不久之后原定的导演保罗-格林格拉斯退出剧组,转而拍摄《颤栗航班93》。
2006年初,华纳内部又有高管提出制作《守望者》,原因自然是这本漫画不论在漫画界还是主流媒体都受到极佳的好评,被视为漫画媒体中的经典作品。
毕竟,《守望者》夺得过雨果奖——也是历史上唯一一套荣获此文学奖的漫画。
无论从哪方面来看,《守望者》都是绝佳的改编项目,只不过改编工作太难,华纳又没有找到清晰的方向,直到《300》、《我是英雄》的出现,让他们真正重视起了扎克-施耐德,并力求扎导参与项目......
包厢里。
莱曼想到了这片日后毁誉参半的评价,导演剪辑版和院线放映版的时长差别,真心觉得这个项目不好弄——刻画详尽,就很难删减戏份。
接着,莱曼便问扎导,“那这样的话,你有什么打算?”
“我很难拒绝它,我现在睡觉都在思考怎么改编。拉斯特先生......”扎导想起了什么,突然有些郑重。
但莱曼猜都能猜出来扎导想说什么,“我们以后还会有合作的,对吗。你喜欢的,你就去做,我支持你的选择。”
如果是大片场时代,导演那就是制片厂的附属品,但到了此时,电影从业人员与资本间的地位并没有那么悬殊。
一个导演,只要他有才能,拍出的电影能盈利,甚至反过来可以吸引资本追逐,比如斯皮尔伯格,原时空的诺兰(传奇影业第一个下注投资的导演)乃至迈克尔-贝......
这番话一出,扎导心里那么一丢丢的烦恼消失不见。
他是真的很想接手像《守望者》这么有挑战的作品。
于是乎,扎导更加觉得莱曼非常对自己的脾气。
同样,萤火虫能与扎导保持合作关系,能做到很多莱曼一个人做不到的事情,所以,他也有心。
更直接的说法是,莱曼一年就是什么都不管,专心拍片,产量最多都不会超过4部,而且时间紧凑,累得要死,那都不是享受电影了。
再者,哪怕有了漫威,莱曼同样眼馋DC。
有道是漫威玩娱乐,DC出深度,从相性上来说,DC旗下的超英角色其戏剧性更强烈一些,不过自从华纳管理层在蝙蝠侠三部曲上看走眼后,多次捏着鼻子让出利益,已经很提防他了。
但若是扎导打进DC内部,两人合力,没准还能在DC项目里换两个馒头吃吃,所以这时候爽快点,不给人家心理负担,无疑是一件好事。
反正,莱曼已经升级了橄榄枝。
从此以后,扎导与萤火虫合作的项目是享有制片方同等待遇的,除了版权归属。这也就是跟诺兰的条件一致,都是项目产生收益后,享受同比例的票房分账、同比例的线下营收和他个人的导演薪酬。
以前50万,诺兰和扎导大概能分到净利润的百分之10,也就是5万,现在起码上升到15万,20万也不是不可能,而且能赚海外的钱了,不再是北美一地的市场。
具体比例,是看项目的优先级,比如是萤火虫提供的项目,会适当减少导演收益,因为创意是公司的,如果是他们个人提供的项目,那就会根据预算高低,给予一定的倾斜。
换句话说,同样是拍片,扎导未来如果执导《300》续作或者丧尸三部曲终结篇,拿的会比诺兰的蝙蝠侠三部曲完结篇要少,因为前者是以萤火虫为主,后者是华纳、诺兰为主,项目本身与萤火虫的关系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