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伊娃相处的久了,什么体位都试过,两人的身体越发熟悉。
大清早。
莱曼搂着伊娃一块醒来。
伊娃慵懒问道:“几点了?”
“7点过10分。”莱曼拿起手机。
“你要去公司吗?”
“嗯,有新项目。”
“好吧。”
伊娃撑起身子,爬过光溜溜的莱曼,穿衣洗漱,准备早餐去了。
等莱曼也弄好,桌上已经摆了两份蓝莓果酱土司和两杯牛奶。
吃完,出门已是7:45左右。
两人上了林肯商务,莱曼先把伊娃送去CAA,她这几天有几个广告站台,接着才开往萤火虫。
前几天,经过几轮商谈,奈飞顺利得到了一部分内容商的支持,其中就包括萤火虫。
现阶段,各方除了莱曼并未意识到流媒体业务能给好莱坞现有格局带来多么大的冲击,只单纯的觉得自家提供片源能拿到实惠即可。
奈飞为了得到影视内容,能搞网上观影,那些付费会员的播放量便是衡量转化成购买版权的利益分配。
所以,内容商们真心觉得不错,还欣喜开拓了一条财路,以后院线下画,线下渠道后还能在网上播放收钱。
但莱曼太清楚奈飞的潜力了,知道这一关过去,直到以迪斯尼为主的内容商们发现流媒体的庞大市场,才后知后觉的要制裁奈飞,却为时已晚。
这时候,真没人觉得奈飞能怎样。
此时的它主要营收是线上DVD租赁,奈飞承担运营成本、快递服务,所出售利益大致是七三分——内容商七。
加之,他们培养的付费人群都没订阅HBO这类的电视频道多。
哪方面都没看出来有足够的实力。
不太上得了台面啊。
当然,奈飞强不强大那是后来的事,萤火虫还不够资格参与进去。
多想无益,继续关注罢了。
短暂的思考过后,工作继续。
《暮光》系列的开发,乔恩-费勒梅比萤火虫方面还要热衷。
主要是,这个项目萤火虫可拍可不拍,最多也就是业绩少些,但狮门却是实实在在想通过发行这个系列彻底把海外渠道立起来,让那些人知道跟着狮门合作也是有大钱赚的。
所以,两方谈判,狮门显得更急迫。
甚至,乔恩-费勒梅还主动跑来萤火虫总部跟莱曼聊聊。
办公室里。
莱曼微笑道:“合作的细则约瑟夫已经跟我说了,我相信这会是一场双赢。”
乔恩-费勒梅也笑。
如果可以,他还是想高价买下《暮光》系列的改编版权,可惜,萤火虫没有出让的意思。
与约瑟夫聊过一阵,两者都是抱着达成合作的态度,偶尔有些纷争,纠结的也是利润分配的问题,而不是联不联手的问题。
“莱曼,你放心。只要合作顺利,萤火虫将是狮门最可靠的伙伴。”乔恩-费勒梅信誓旦旦做出保证。
这一次聊天,更是愉快。
合作开发的计划定下,双方又找了个时间签了合同。
其中,主要是两点。
一是版权归属是萤火虫,但版权收益狮门有权益参与运营,且扣除其他方面的分润后,狮门占有3成;
二是海内外票房利润,北美市场归萤火虫,狮门辅助发行,海外方面,狮门抽取总收益的百分之25。
另外,萤火虫需要保证在未来5年之内,最少运作两部《暮光》,且拿出不下于10部的电影项目交予狮门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