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康斯坦丁用这部烂剧完成了协议,继续握有《神奇四侠》版权。
但这可把漫威气坏了,他们虽然被迫无奈出售版权,可也不是为了给人糟蹋的。
然后吗,有关《神奇四侠》的漫画单行本不再更新,这个系列直接被漫威掐断。
这两者之间,算是典型的一次互相伤害,互相恶心。
其实,这样的手段挺不符合好莱坞的通行准则,在这里,两家制片厂就算争斗不已,为了档期为了利益互相抹黑,但本质上,都不会随便糟蹋影视项目,就算是低成本,那也有低成本的拍摄方法,而不是故意如此去做。
而且,只要有利可图,便存在继续合作的可能,大家也不是说绝对的翻脸。
所以,虽然这种方法很有效,莱曼只要装作要这样去干,斯蒂尼芬-梅尔绝对比萤火虫还要担心电影的失利对她造成的负面影响——改编电影太烂,真的会让书迷弃书的。
更别提故意拍烂,信不信选角的时候选几个样貌奇异的演员扮演角色,就能恶心的一大堆人去骂作者——《神奇四侠》太烂,被骂的最厉害的是漫威,因为谁叫是你出售的版权呢。
同理,《暮色》被拍烂,民众普遍也是去怪斯蒂尼芬-梅尔这个原作者,很少有人会去怪制片厂,这样的道理,想必也是很好理解的。
哪怕像斯蒂尼芬这样的作者根本很少参与对自己的拍摄——非专业人士,她懂个屁的拍摄,但并不妨碍她成为背锅侠。
但莱曼,很不喜欢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
他本质上是一个导演,拍电影,追求的是名声、影响力以及发自内心的一种热爱。
至于赚钱,那只是保证自己电影能更好的出产罢了。
毕竟,如果真要赚大钱,现在赶紧去股市抱苹果的大腿,等到明年就能爆赚一笔,而从股市吃到的红利,可能莱曼后半生当一个奢侈的寓公,还是能够满足的。
但,这本书写的是电影是影视,又不是赚钱的爽文,特么想抱大腿,不如重开一本都市商场。
毕竟,整个的电影盘口才多大,能赶上时代的风口互联网?
不过,乔恩-费勒梅的话也给莱曼提了一个醒,那就是斯蒂芬妮-梅尔已经很不满了,真把她逼急了,后续版权不再出售,也是个应对优先购买协议的有力方法。
当然,这方法有点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意思,但保不齐就有人这么做。
漫威从源头上掐断《神奇四侠》的漫画影响力,不也是在损害自己的利益吗。
莱曼想了想,忽然说道:“费勒梅先生,如果是合作,为什么不能是萤火虫出资狮门辅助发行呢?”
“你们真的有拍摄计划?”乔恩-费勒梅讶然。
他想拿下《暮色》等一系列的版权是为了日后布局,还存着很大的不确定性,没想到萤火虫真的这么快就有制作的想法。
“当然,你也知道蓝蝶影业的发行资源并不算充足,如果想把《暮色》的影响力挖掘的多一点,是有些力不从心。不过,辅助发行的事咱们再谈,反正我们已经有过类似的合作,无非是投入资源和利益占比的分配问题,现在的话,我想先谈另一件事。”
“是什么?”
莱曼看向乔恩-费勒梅,“这就需要狮门配合了。因为斯蒂芬妮才写到第二本,而按她的意思,后续肯定还有出版,但我只拿下了《暮色》、《新月》的改编版权。”
乔恩-费勒梅眉头一挑,劝道:“你是想得到整个系列的改编版权?这有必要吗?先拍出电影,后续她慢慢写,如果成功了,自然继续商谈,万一失败,第二部项目都不用拍了,舍弃掉就好了。”
“不,我不想给她狮子大开口的机会。”莱曼有些生气。
乔恩-费勒梅摇摇头,“再怎么上涨版权费用,也高不到哪去,如果值,给她也就是了,她拿在手里不搬上大银幕,又没什么好处。”
莱曼被逗乐了。
如果不知道斯蒂芬妮是什么样性格的人,这种方法才是最普遍的改编方案。
但问题是,她就是个不容易满足的人,原时空,狮门和斯蒂尼芬多次产生矛盾,差点对薄法院,那时候你就不会这样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