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只是一件小事。
说起来,自从拿下《Prada》的改编版权后,莱曼也发现近期的版权之中还是出了不少大爆项目的,《暮光之城》自是其中之一莱曼叫人收集的。
当然,他也不傻,没有明着说哪些改编能够卖座,而是让约翰逊在兰登书屋的书库里列一份清单,莱曼随手划下十几份需要谈判的改编项目,打包接手,自然可以掩人耳目。
毕竟,众多制片厂都会在市面上寻找畅销书籍,囤积版权,说起来萤火虫还算是忽略了这方面——太看重原创剧本了。
原时空里,《暮光之城》会被狮门看中拿下改编版权,但现在有了莱曼横插一手,原作者斯蒂芬妮-梅耶才刚写完《暮色》出售单行本,陆续在畅销榜top100露头,就被莱曼看中。
说起来,原作者斯蒂芬妮在写书之前职业是全职太太,压根没有写作经验,不过闲着没事爱幻想或者说yy少女般的纯美爱情,结果一发不可收拾。
《暮光之城》系列的火爆只能说纯美爱情披了一层超自然力量背景,使得本来俗套的狗血恋情硬是多了几分荡气回肠。
后来有人评价的好啊。
《暮光之城》有着最俗套的生离与死别,有着满目的纠结和不断生硬的冲突,但都以极为平易的笔锋去衬托隐藏在表层之下的少女爱恋。
或者说,没了魔幻设定,没了吸血鬼与狼人,丫就一爱情,只能说作者的功力可以,硬是把爱情写出了古希腊戏剧般的曲折,且填补了此类作品的市场空白,让一代青少年看的足够有代入感。
而写文,要的就是代入感。
你管它yy,还是乡土,看的有意思它就能成功。
恰如《暮光之城》就达到了一种很极致的浪漫文风,就连刻意俗套都成了爱恨情仇的文锋张力。
是以,作为青春而言,《暮光之城》还是挺受年轻书迷的欢迎。
当然,斯蒂芬妮还没尝到大火的滋味,还只是刚刚在市场冒头就被一家制片厂找上门,心里并无多少准备,就很高兴的就以一本700万美金的价格卖出了5年改编时限,且后续续集作品萤火虫享有优先购买权。
此时,第二本的《新月》才刚开个头,约翰逊也提前签了,依旧是700万。
而以14的前两章节改编版权其实是占了些许便宜,至少狮门拿下整个版权的花费绝对不少于5000万美金。
可奈何,莱曼的市场眼光快人一步,还没爆火就拿下自然可以少花很多钱,至于原作者会不会因此觉得很吃亏,那也不是萤火虫该负责的事。
做买卖吗,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又没逼迫,版权出手哪还有反悔权力。
不然,漫威早把x战警系列和蜘蛛侠的授权拿回去了。
唯一让莱曼有些心虚的是前世的狮门还能不能那样崛起,毕竟《暮光之城》的市场潜力实在太高,给狮门带去了绝对的市场助力,也强硬了他们的发行底气。
原时空里,总系列高达25亿美金的项目运作无论如何都是最强有力的公司支柱。
当然,莱曼现在还不着急开发这个系列,因为销量还没达到峰值,积攒的书迷粉丝肯定不够。
再等个一年,等本身的书籍市场开发一定程度后,再配合电影掀起新的一轮市场热潮,才是最合乎运作的手段。
华纳,巴里-梅耶的私人办公室。
联合发行的事情其实瞒不住这些人,稍微调查一下就能得知大半。
当然,萤火虫的反抗让这些既得利益者很是不满。
在他们看来,赏点肉吃就已经是很平和的做法,可偏偏有人不接受。
很快,派拉蒙和华纳对萤火虫的财务分割工作瞬时就缓慢起来。
原本并不推脱的合作,一下多出了不少反复的理由和借口——这一招,梦工厂也吃到过。
如果一家制片厂资金链流向出现问题,势必拖累公司发展。很有效的限制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