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是好莱坞最常用的多公司联合制片方式,倒也不稀奇。
巴里-梅耶看着投资合同。
诺兰紧张的盯着他的脸。
莱曼的注意力则全程都在另一个人身上,华纳影业的制作部主管乔舒亚-布鲁默。
他就坐在巴里-梅耶的右手边,从刚开始到现在,一直很认真的听着。
对于华纳这么大个公司来说,如果乔舒亚不点头,所谓的合作拍摄也很困难。
立项需要审核委员会和DC部门的认可,拍摄又需要制作部的同意,到了发行,也是市场部和宣传部执行发行部的计划。
分权而立,华纳倒是玩的炉火纯青,不愧是连国策都讲究互相分管的三权分立制度,老美就是会玩。
不过这货全程板着脸、不苟言笑的,也不知道他对这个合作计划是同意还是有什么意见。
“嗯......”
巴里-梅耶放下手里的文件,认真的思考了会。
要他来说,他肯定支持这种合作,但他不能表现的这么迫切。
虽然他的内心早就对开发蝙蝠侠项目无比的急迫,不然也不会想办法,加快项目的审核。
临到谈判,不能输了气势。
“发行呢,宣发占多少?”
莱曼回答道:“收益分成根据投资比例进行计算,华纳已经用了项目占两千万投资,这笔钱会由萤火虫影业提供,但发行这一块,萤火虫影业不会参与,宣发是多少,由各位根据影片拍完后,成片的质量和市场前景乃至上映后的票房形式判断,但无论怎么样,萤火虫影业都不会享有影片的版权,所有版权都归华纳兄弟所有。”
“线下收益呢?萤火虫影业作为制作方的分成时间?”
“三年,从影片下画后,进入家庭娱乐市场,萤火虫影业只能享有三年的有效期,分成还是根据制作比例计算,而三年之后,所有的线下收益跟萤火虫影业再无任何瓜葛。”
典型的发行顺序是:影院,DVD、录像带发行、电视播放,其利润率是逐渐降低的。
而后两者是长线的收益,吃个二十年都没什么问题,萤火虫影业只要前三年的,算是比较让步的一种举动。
但在莱曼看来,一部影片的营收也就前面几年还算乐观,后面的,都是拿时间成本再赚钱,放弃了也就放弃了,还能给华纳的这些高层留下点谈判的好印象。
而北美的电影市场发展到现在,是非常完善的。
电影这种产品,作为一整条利益链的火车头,它本身甚至可以不赚钱,能从其他方面回本即可。
就比如后世投资四五个亿,票房老是亏损,为什么迪士尼还要坚持拍《星球大战系列》,为的是赚票房钱吗?
玩具、授权、主题公园,这些更值得去赚的钞票,它不香吗?
华纳兄弟也是如此,在他们看来,只需要承但较小的风险,就能得到一部长期受益的电影版权,非常的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