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棒,甜枣加饼后,莱曼又打出一张情理牌,“100万美金的薪酬似乎是有点少了,但这部电影的预算也有限。这样吧,我们加一个附加条件,只要电影的票房能过亿,我们可以拿出利润的一部分作为票房奖励,我保证这部分钱不会少于50万美金,至于最后是多少,就要看票房究竟能达到什么样的高度。但不管如何,我们是有这份心意的。”
嗯,合约上面给出的薪资条件就是一百万美金。
梅森看了后当然是不满意的,他还在想怎么再往上拉垃价呢,结果票房激励一出来,他发现自己居然有点心动。
毕竟,他原来想的也只不过是150万美金而已,或许为了能顺利合作,再往下降降也不是不行。
他又思考了一阵,终于点头道:“那好,我们就按这个谈吧。”
最后,又经过半个小时的拉锯,细致的演员合约也由此确定下来。
杰克-吉伦哈尔参演《微爱》的基础片酬为100万美金,分两次付清(开拍前与拍完后),其中补充一个激励条款,电影票房北美达到1亿后,奖励50万;此后每多出二千万,就多奖励10万。但是规定100万美金封顶。也就是说,电影在北美的票房达到2亿后,不管还有没有上升的空间,都只有100万美金作为激励。
双方就片酬一事商谈妥当后,也没有到此结束。
对于演员的待遇问题来说,还有许多东西需要确定。
比如片场问题、住宿问题、出行问题、配合宣传的问题......
毕竟在大多数情况下,制片公司支付的固定报酬,就已经包含了一切与影片相关的宣传活动的报酬。
这部分也是与演员息息相关的。
因为合理的宣传有利于扩大知名度,而知名度又与未来的片酬挂钩。
这么说吧,许多东西,好莱坞自有一套行业运算规则。
那些所谓的超a巨星,a级明星(一线),二线以及不入流的三线小演员以及龙套配角,都是能有成绩依据来作为计算的。
到了第二天,莱曼终于与梅森-罗伯特谈妥了出演合约及其保障条件。
这速度也算快的了,有些好莱坞大片的立项工作,都能搞个大半年。
然后趁热打铁,又把杰克-吉伦哈尔以及几位行业律师叫来,在他们的见证下,杰克拿着笔在合约里签上了自己的大名。
这事也就算板上钉钉了。
合约一式两份,各自收好。
莱曼这才对杰克-吉伦哈尔笑道:“如果没什么事的话,你就提前进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