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婶儿还在屋子里,景书看见石头自然会先回屋子里去那个老太婆!
果然,时舞从地上爬起来以后,就看见抱着老太婆的女孩将人轻轻放在了一处较为安全的地方。
“十七号呢?!”时舞吼道。
景书被刚才的爆炸波及到了,手臂被炸出了血,她微微侧目,看着一脸戾气的时舞,女孩这甜美的洛丽塔妆容已经被面部的扭曲表情给彻底破坏掉了。
看得人毫无欣赏的**。
景书嗤笑道:“蠢狗么?”她从背着的斜挎包里摸出了一块肉,捏在手里晃了晃,轻轻笑道:“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
时间回到十几分钟前。
景书靠着留在李大婶儿身上的追踪器一路追到了这片较为偏僻的郊区。
这里绿植丰富,是一处自然保护景区。
她把车子停在入口后,便从斜挎包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压缩方块。
方块上的按钮轻轻一按,压缩物立刻膨胀起来,散开以后,就是自己常穿的那件黑色风衣。
虽然这套衣物搭配起来不是很好看,不过景书还是得将风衣披上。
毕竟里面的衣物沾了血可不像这件衣服那样好洗了。
挂在风衣上的墨镜取下,戴在了脸上,景书凝视着手机里显示的方向,心里已经在盘算着时舞的几百种死法了。
刚走了没两步,耳朵动了动,她敏锐的听力仿佛听见了从前面不远处传来的四肢奔跑的声音!
其中还夹杂着犬类嘶声低吼,带着兴奋和对猎物的狂热。
兴奋和狂热倒还能理解,毕竟猎犬与猎鹰向来水火不容,不过——
猎物?到底谁才是?
景书挑挑眉,穿着的白色运动鞋往地上一踏,隐藏在鞋底的黑色枪支便从顶端掉落出来,被她俯身捡起后,瞬间变形,由更加微小的枪变成了一把较的。
另一只鞋子同样藏着一把手枪,景书拿出,食指扣在扳机环里,玩弄似的转动一圈,接着——
对准了那个朝自己狂奔而来的身影。
——十七号。
蠢狗。
以前在实验室懒得参与打架,只想睡觉吃饭看漫画赏大波美女萝莉,因此每次实验品自发举行的比试打斗里,她几乎是能让就让,就盼望着赶紧结束回房间里瘫着。
这才让这个天生对猎鹰有敌意的蠢狗变得无法无天起来,让他以为他的实力与自己相当或是胜过自己一筹。
不过现在不同于以往。
她又懒得让了。
当然,更不想让。
所以,虽迟但到,得接着这次机会,给十七号好好上一课,教教他,什么叫做——清楚地,自我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