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宝 十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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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只含糊说自己是东北人,叫做沈梦昔,再往下,也不知道怎么说了。

那女人一副了然的表情,也不多问。自我介绍说她叫张曦,今年三十五岁,并不避讳地说自己是一九六七年被亲戚送了出来,此前父母都被揪斗而死。

见沈梦昔一脸同情,她笑着伸手招呼不远处站着的一个加国男子,介绍给沈梦昔,“这位是我的丈夫,保罗.史密斯先生。”

沈梦昔与他握手。

那是个身材高大,有着棕色头发和棕色眼睛的男子。看上去温和儒雅,甚至有些民国时期文人气质。

沈梦昔有些纳罕,疑惑张曦如何在这异国他乡,找到如此优质男子。

张曦显然也以丈夫为傲,“他是维多利亚大学的经济学教授,但保罗最喜欢东方文化,他对易经、儒家理论都有所研究,近代文人他最欣赏的就是鲁迅先生。”

沈梦昔甚感惊讶,随即了悟他找个中国妻子的原因了。

三人找了家咖啡馆坐下,一直聊到日头偏西。

得知沈梦昔没有固定住所,张曦还热情地介绍了唐人街的房子给她。

张曦经营一家服装公司,平时还会资助华人贫困儿童读书,故而在唐人街有一定的交游,她出面担保,帮沈梦昔租下一间公寓,还帮她联系了一份书店的工作。

她挑剔地看着沈梦昔的打扮,“你是不会打扮,还是故意扮丑?真是可惜了你的好身材。”看看,国人就是这样,帮了你一点忙,马上以功臣自居,说话都大喇喇起来。

沈梦昔倒不介意,只当她是小女孩性子,只笑而不语。

张曦继续说:“我跟你讲,我的眼光最毒了,一眼就看得出你身材有料!”

“一个人离家在外,安全最重要。”沈梦昔答。

张曦立刻肃容,连连点头,又热情相邀,“礼拜天去我家吃饭吧,你尝尝我的手艺,我给你做地道的本帮菜吃!”

张曦并不住在唐人街,她跟着保罗住在维多利亚大学的家属区。维大环境优美,与大自然融为一体,校园内不时有小鹿和松鼠穿梭,毫不怕人。

礼拜天,沈梦昔买了一束鲜花带上,又包了一包大白兔奶糖,以防备家中有小孩子。

张曦家不算大,但被她布置得极为温馨,房间中很多中国元素,墙上是中国字画,桌上是大花瓶,好笑的是,大花瓶里还插着一只大大的鸡毛掸子。

张曦见她盯着鸡毛掸子看,笑道:“我亲手扎的,厉害吧?”

沈梦昔竖起拇指。心说,我会绗棉裤,却还没试过亲手扎一把鸡毛掸子!

家里没有孩子,从家庭布置看,他们似乎也并没有子女,沈梦昔就将大白兔递给张曦,她看到大白兔,先是一愣,接着红了眼圈,一把抱住沈梦昔,将头搁在她的肩头。

沈梦昔理解她的复杂情绪,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冲着闻声而来的保罗笑笑。

张曦只感性了十秒钟,就抹了一把脸,迫不及待剥了一颗糖塞入口中,闭目享受地嗯了一声,“想死我了!就是这个味道!”

保罗好奇地笑,这个大学教师教授,笑起来竟有些大男孩的感觉。

张曦只给了他一颗糖尝尝鲜,余下的抱在胸口,“余下的我要慢慢吃,谁也不给!”她看沈梦昔也在笑,就说:“你别笑我,当年我还上小学,有个随父母从外地调到上海的女同学插班,和我坐同桌,我送她可口可乐喝,嗨,她那才是乡下人呢,一小瓶的可口可乐,舍不得大口喝,居然喝了五天!”

张曦说的神采飞扬,那个大都会曾经留给她无限美好回忆,但恐怕痛苦的记忆更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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