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何鸿志让齐保安和沈梦昔到他的书房,齐保安进了书房,就变得束手束脚。
一个家,大部分都是按照女主人的理想来布置,从客厅到厨房,从卧室到洗手间,无处不是女主人的品味,唯有男主人的书房,才是他真正的私人领地。
这个书房布置,与哈市何家大同小异,书桌上依然摆放着那张六人合影,沈梦昔俯身仔细看了看,阿欢当时脸上还有婴儿肥。她笑了。
何鸿志从抽屉里拿出一个盒子,那把勃朗宁静静放在红绒布上。
“哇塞!太漂亮了!”齐保安惊叹。
沈梦昔眼睛也一亮,紧紧盯着那枪。
何鸿志示意沈梦昔去拿手枪,沈梦昔轻轻拿起手枪,抚摸着它,心里百感交集。
——大概是最后一次抚摸它了。
齐保安跟在旁边,伸出一根手指,唏嘘着轻轻摸着枪身的花纹。
沈梦昔索性将勃朗宁放到齐保安手上。
她当然知道,齐保安爱枪成痴,他自制的那把手枪,还在她的武陵空间里放着。
齐保安呼吸急促,那架势恨不得亲上一口。
“口水!”沈梦昔笑。
齐保安真的往回吸了一下,发觉并没有流口水,不好意思地冲何鸿志笑了一下,“三姑父,这把枪太漂亮了!要是能拥有它,简直是死而无憾啊!”
“听你大哥说,你非常喜欢这把枪?”何鸿志没理齐保安,看着沈梦昔问。
沈梦昔点头。
“那,我想想办法,你可以将它作为收藏品带走,嗯,你这次应该就可以带走了。”
齐保安张大了嘴巴,双眼放光,“啊!好好好!”
沈梦昔摇摇头,“我不要。”
齐保安急得不行,在她身后一个劲地捅她的腰。小声说:“你不要给我!”
“你不是很喜欢吗?”何鸿志凝视着她。
“非常喜欢。但是,喜欢也不一定就非要拥有。它救了我和三大爷的命,已经足够,我和这把枪的缘分也就是这些了。”
何鸿志点点头,“你能这么想,很难得。”
他从齐保安手中拿回手枪,拇指摩挲着枪柄,“六十年前,我就见过一把这样的枪,一模一样,那是我的恩人之物。那位恩人,就是在上海时你见过的许纪凯先生的母亲,我叫她章阿姨,她给我取名鸿志,希望我有鸿鹄之志。”何鸿志指指桌上的照片,又看向沈梦昔,仔细地看她的反应。
沈梦昔不动声色地点头,表示自己一直在聆听。
半晌,何鸿志长叹一声,“可惜啊,这把枪这样簇新,想来,并不是那一把吧。”
说完,将手枪装回锦盒,齐保安失落至极。
“你们兄妹都这么喜欢枪,下午让小刘带你们去打靶。”
“好的,那三姑父,我们先下楼了。”沈梦昔拉着恋恋不舍的齐保安出了书房。
齐保安出了门就急吼吼地埋怨沈梦昔,“珠珠你是不是傻,三姑父都说要送你了,你咋还不要呢,你不要我要啊!给我多摸两分钟也好啊!你说你是不是傻!啊啊啊!”他摇着沈梦昔的肩膀,气得要发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