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先前在大漠中,邀月一副要砍了自己的模样,丁修心里顿时生出了一股怨念:难道是因为我长得不够帅吗?
怜星也是忍不住的为之一愣,足足过了好半响,才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感叹:“真是没想到,原来姐姐也有动心的一天。”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丁修绝不承认,玉郎江枫长得比自己帅,他只道:“这世上的人事物,都是讲缘分的,缘分到了,挡也挡不住,或许,这个玉郎江枫,就是你姐姐的缘分。”
好吧,他之所以会说出这样的话,完全是因为他没看过绝代双骄,也正因此,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堂堂的移花宫主邀月,那样高傲的一个女人,居然会被自己手下的一个婢女截胡了心仪的男人!
当然,他就算是知道了,也不会对邀月有任何同情,相反,他还会哈哈大笑:让你丫的非要追着我砍,这下知道招惹润哥的下场了吧!
怜星不会读心术,所以她不知道丁修心里的恶趣味,不过,这意外传来的消息,倒是改变了她的想法:她现在不想回移花宫了!
对此,丁修当然不会有异议,毕竟,他既非情场小白,也不是钢铁直男,作为一个老司机,他知道在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表什么态!
于是两人索性便动身,前往去找寻怜星口中的神医万春流!
不管在哪个世界,神医都是江湖上最受欢迎的人,哪怕这些神医往往都有着这样那样的怪癖,也还是会被人敬若神明,毕竟,人在江湖飘,哪能不挨刀?平时或许看不出来,但真到了要救命的时候,还得靠神医!
此时的万春流,还没有因为误医死开封城九十八人,躲入恶人谷中钻研医道,但他的医术却早已天下闻名,即使比起江湖中那些成名依旧的大侠,也不遑多让,而也正是因此,找他还是比较容易的。
在江湖上,名气越大的人,往往越是好找,因为他呆在那儿,就像是黑夜中的指路明灯,总是能让人一眼就看见!
为了医治手脚残疾,怜星带着丁修直奔开封而来,两人快马加鞭,不过几天时间,便就来到了开封境内,再找人一打听,立刻便就知道了万春流的医庐所在。
与一般在闹市中开设医馆的大夫不同,万春流的医庐在郊外,一个幽静的山谷中,因为来找他的求医的,多是身患疑难杂症的人,在闹市反而不方便。
两人来时,迎面就见(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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