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凌。
大大小小世族们呈上的奏折,矛头全部指向我一人,他们以极为严厉的词语,奏我私拓圣昭,奏我中饱私囊,奏我不识大体,奏我霍乱州郡,奏我挑唆关系,将我视作汗贼。
正在春玲居春宵一刻的陛下,收到十二卿之一的卫尉常夏紧急奏报后,抚掌大笑,面向司马门,中气十足地大声吆喝了一句,“看看!看看!什么叫一掷千金?什么叫阔气冲天?朕修个虹渠,便收获如此盛馈,这些大大小小的世族,也算宾主尽东南之美了吧!这大大小小十几户人家,送个竹简,居然凑了一千骑,不简单啊!不简单!”
我站在陛下身边,不知如何是好。
“既有宾主之‘谊’,定要有客之雅望。常夏,去!给朕好好查查这零零散散的一千骑,究竟是世族私兵还是州郡官兵,若是私兵,扣留马匹装备,全部扒光了赶出长安城,若是官兵,革除军籍,发配西南,永不录用。所送之折就地焚烧,一个不留。滋滋滋!这美人儿在侧,朕怎敢辜负?今天休朝一日,任何人不得打扰。”
说完,陛下头也不回的走进了春玲居。
我欲言又止,心中却感激不尽,陛下性情素来温良,这次,他用强硬的手段,保护了我,让我免受世族弹劾之苦。
而这一举,陛下透出的信号,远远不止于此,他用这件事正告天下,如今的天子,再不是十二年前那个任人蹂躏的天子,大汉帝国的天,晴了!
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回到羽林中郎府,‘江中的那股暗流’雇佣流氓,在我的府门前破口大骂,围观者甚多,府兵驱逐复返,扣押复雇,除了我身边的亲信党羽,部分甲士或受恩惠、或有顾忌,犹犹豫豫、唯唯诺诺,总是前抓后放,让我哭笑不得。
泥菩萨还有三分火气,几次反复无果后,我终于恼羞成怒,挥起手中长剑,大步流星冲出门外,提剑便刺死了一个,见有不服者,又一个!反手再一个!
剑花翻涌之间,十余人血溅中郎府。
流氓肝胆俱裂,四散逃走,去不复返。
说来滑稽,任职五官中郎将已近六年,但这却是我第一次杀人。
在泄愤平怒、浑身畅快后,我在这件事中,也从有理变成了无理,奏折中那些“性格暴戾”、“喜好杀人”、“无视王法”、“草菅人命”一类谬论,被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彻彻底底的坐实了!
我拎着带血的剑,歪坐在府中台阶上,良久不动,神游万里。
陛下常怀爱才之心,今日于我可谓仁至义尽,小小年纪便选拔我与谢安等六人作为太子师傅,更显期许深重。今日,即便我因私泄愤而杀人近半日,陛下亦假装作不知,想着想着,我忽然记起那日初见,一个满怀期待,另一个亦是满怀期待,那天的阳光,真好啊!
我不禁泪流满面。
一定有比前途更重要的事,比如城外的蒹葭,或是中秋的月亮。——刘彦
时间可以磨平棱角、抹平回忆!
随着时间推移和陛下漠视,奏折风波在长安城渐渐平息,就在我以为此事已了之时,四月初十,我迎来了半生的转折!这也是发生在长安城的第三件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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