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斯是一个很勤奋的小伙。
他的社会关系很简单:
22岁之前,一直在洛杉矶某家五星级酒店的后厨做帮工。
他并不是老哈登之前说的,某个主厨的徒弟。
肯尼斯就是个打杂的。
22岁之后..
肯尼斯没有后面了。
他死了。
实际上。
肯尼斯才离开那个酒店一个多月。
一个多月前。
肯尼斯和后厨的主厨因为某些事情,发生了冲突。
两人打了一架,随后肯尼斯就被酒店开除了。
后面穷小伙肯尼斯,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了一笔钱,弄了个快餐车摊子,并且因为华国元素和不错的口味,只花了一个月的时间,就成了那条商业街的明星快餐车。
商业街的人流量,就这么多。
人都去肯尼斯的快餐车那吃饭了。
其他摊贩的生意,自然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并对肯尼斯表现出敌视态度。
其中,一名叫做奥德林的黑人快餐商贩,表现的最为明显。
根据伊万他们收集的资料。
在肯尼斯快餐车开张的半个月后,奥德林以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理由,对肯尼斯进行了八九次的投诉,直到三天前,这个投诉才结束。
原因是肯尼斯忍无可忍。
直接找到了奥德林,两人大打了一架。
奥德林年老体衰,被死者肯尼斯打的几天都没出摊子了。
关键是。
根据伊万他们提供的资料。
奥德林早年就因为偷盗矿场的炸药原料,进去蹲过苦窑,并且在苦窑中,龙场悟道,学到了一手高深的爆破技巧,出来后,继续犯案,又进去深造了好些年,五年前才被放了出来。
犯罪时间、手段,都有了。
这也是布莱恩为什么觉得对方嫌疑很大的原因。
唯一的问题。
就是布莱恩当初遇到的那个兜帽男,身形敏捷,年纪应该不会太大。
如果奥德林真的是主谋的话。
那么说明,他还有别的帮手。
除了奥德林嫌疑很大之外。
还有一个人,被伊万他们标注了出来。
对方名叫李森,二代华裔,今年四十七岁。
李森是洛杉矶某家五星级大酒店的大厨,主要负责华国某些特色餐饮,在行业内,也算小有名气。
死者肯尼斯,就是因为和他打架,才被酒店开除。
他的名字,也被伊万他们,进行了重点色标记。
除了奥德林和李森之外,其余的人,要么是肯尼斯的邻居,要么是联系不算紧密,并没有什么犯罪动机的朋友。
这些人,嫌疑远没有前面两人大。
想到死者肯尼斯的执念。
布莱恩放下手上的资料,朝伊万问道:“伙计,你们有没有打听到,死(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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