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楼。
布莱恩将304的房间钥匙,重新放回原位。
他没急着离开,而是握着螺丝刀,掀开了前台的眼帘皮,通过眼球的运动频率,确定对方不是装睡后,才悄然离开。
回到车上。
布莱恩脱下身上的东西,用一个包裹装好。
一边回忆起刚才的所有动作,确保没有遗漏。
一边等待金手指的反馈。
这也是他的一次实验。
刚才的伤口,看似简单。
但就算安德雷斯现在就在医院手术台上,也几乎救不回来了。
他死定了!
可是,在布莱恩离开的时候,对方还是活着的。
他并不能准确知晓对方的死亡时间。
如果这次,金手指依旧能第一时间反馈,则说明确定执念完成的机制,属于规则系,并不是以布莱恩的认知为准。
这也意味着,布莱恩别想靠着一些自我暗示欺骗的手段,来卡BUG。
对于杀人。
布莱恩心里并没有什么不适应感。
相反。
刚才将螺丝刀捅进目标颈动脉的时候,布莱恩只觉得一股奇妙的舒爽感,从头涌到脚,几乎让他舒爽地颤栗起来。
这种感觉很美妙。
但这并不是死者馈赠带来的那种爽感。
更像是.一个戒烟暴躁的人,苦苦压抑许久之后,突然重新被尼古丁充斥身体的满足感。
就很诡异。
其实,这不是布莱恩第一次杀人。
他八岁那年,就杀过人。
还不止一个。
但事后的反应,却是恶心、后怕、并做了很久的噩梦。
这次,却是一种全新的感受。
杀人,却很满足
“难道,我天生就是个变态?”
布莱恩笑了笑,将这个念头压下,拿出手机,冷静地估算起目标死亡的大概时间。
至于明天安德雷斯被发现死在宾馆后,会引起的反应.
布莱恩不在乎。
在没有天眼系统+有效证据的情况下,警方破案,一般会从作案动机、死者的人际关系等等,依次排查。
布莱恩和目标之间。
既不认识,也没有明面上的间接利益、恩怨往来。
就算那些警员想破脑袋,都不可能会怀疑到他的身上。
这也是为什么最难破获的案件,都是属于无缘无故、没有任何缘由、牵扯、以及目击证人的随机作案。
“差不多了。”
布莱恩低声呢喃一句。
又过了数秒钟。
一股熟悉的感觉,从身体扩散开。
这是执念完成后,死者的馈赠!
安德雷斯死了!
布莱恩高兴的同时,又有些失落。
这意味着,断(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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