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字如面,字如其人。
可是,现代人,谁还写信?
从前车、马、邮件都慢的日子,早就过了。
刚开始早恋的时候,男生随便撕一页笔记本,就能当信纸,写一些你爱我我爱你的话。
女生不行,要去文具店郑重其事的挑选信纸和信封,人可爱不过信。
到分手的时候,一封信一封的撕掉。撕一封,哭一封,仪式感满分。
再后来,能表达的越来越多,不用一字一字的写,手比脑快。
对方也未必一字一字的看,眼比手快。表达到最后,洋洋洒洒,剩不下一个字。
一键清除,直接拉黑。
唐宁想着,用手戳着眼前冻柠茶里的柠檬,戳到最低的时候,老板娘文姐正好把一叠卡纸和马克笔拿过来。
“麻烦你了。”
“这是VIP应该做的。”唐宁笑答。
两年前,唐宁入职新公司,就在旁边的写字楼里。
赶上这家餐厅开业酬宾,在记事簿上留言,就能获得全单8折优惠。
唐宁随便写了两句开业大吉的话,被老板撞见,见她字迹如此隽秀刚劲,实在好看,于是拜托她帮自己写餐厅的餐牌,报酬是终身全单8折的VIP待遇。
“听说你们公司新来了个设计师?”
说话的是老板娘文姐,特点是爱操心周围人的终身大事。
“是吗?”唐宁心思在写字上。
“昨天上我这儿吃的饭,长得不错。”
“您这侦查能力,开餐厅可惜了。”
“嘿,你这孩子,他还问了你写的餐牌,说觉得好看。”
“嗯……眼光还行。”
“回头他再来,我给你去套套话。”
“套什么话?”
“公子贵庚,是否婚配啊!”文姐说着,手轻拍了下唐宁的肩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
“您快拉倒吧。“唐宁盖上马克笔的笔帽,把一叠卡纸整理好。“搞定。”
“这字,看着就让人舒服。”文姐拿起一张仔细端详着。“你说你写字这么好,这要放在古代,绝对是个才女。”
放现代呢?就是个普通社畜而已。
刚上小学,唐宁就被家里人逼着学硬笔书法,说什么字如其人,女孩子家家,字一定要写的好。
还好唐宁天赋不错,大小奖项竟也获了不少,初中身边的人开始早恋,大部分朋友的情书都是找她代笔。
字好看,人也差不了。话虽这么说,可是时代早变了。
唐宁想着,喝光面前的冻柠茶,准备回公司。
“你什么都不吃啊?我刚做的三明治,都给你装好了。”文姐悄声道,“免费赠送!”
“不吃了,最近又胖了。”唐宁说着往门口走。
“诶,这孩子,你这身上哪儿还有肉啊!不吃饭身体都坏了。”文姐的话还没说完,唐宁已经摆摆手,踏出了餐厅。
回到公司,比预计的晚了几分钟,唐宁拿起桌上的记事本和笔,往会议室赶。